《富弼》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富弼》人物故事小传
富弼(公元1004—1083年),字彦国,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晏殊婿。仁宗复制科,举为茂材异等,授官将作监丞,签书河阳判官,累迁至开封府推官、如谏院。于政事多有建言。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为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契丹屯兵边境,索要周世宗所取关南地“弼出使契丹,坚拒割地之求,唯许增加岁币,言行应对,不辱使命。次年拜枢密副使,与范仲淹等推行“庆历新政”。后惧流言中伤、出仕州府。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与文彦博同拜相,专务守成,无所兴革。至和六年,因母丧去位。英宗即位,召为枢密使。王安石变法,以政见不合求退,出判河南,又因抵制青苗法降官,判汝州。遂告老致仕,进封韩国公。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卒,年80岁。
〔正史〕
富弼字彦国,河南人。少笃学,有大度,范仲淹见而奇之,曰:“王佐才也。”以其文示王曾、晏殊、殊妻以女①。
仁宗复制科,仲淹谓弼:“子当以是进。”举茂材异等,授将作监丞、签书河阳判官。仲淹坐争废后事贬,弼上言:“是一举而二失也,纵未能复后,宜还仲淹。”不听。通判绛州,迁直集贤院。赵元昊反,弼疏陈八事,乞斩其使者。召为开封府推官、知谏院。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弼请罢宴彻乐,就馆②赐北使酒食。执政不可,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朝廷羞。”后闻契丹果罢宴,帝深悔之。时禁臣僚越职言事,弼因论日食,极言应天变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破金明,钤辖卢守勤不救,内侍黄德和引兵走,大将刘平战死,德和诬其降贼。弼请按竟其狱,德和坐要斩。夏守赟为陕西都部署,又以入内都知王守忠为钤辖。弼言:“用守赟既为天下笑,今益以守忠,殆与唐监军无异。守勤、德和覆车之辙,可复蹈乎!”诏罢守忠。又请令宰相兼领枢密院。时西夏首领二人来降,但补借奉职。弼言当厚赏以劝来者。事下中书,宰相初不知也。弼叹曰:“此岂小事,而宰相不知邪!”更极论之,于是从弼言。除盐铁判官、史馆修撰,奉使契丹。庆历二年,为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堂吏有伪为僧牒③者,开封不敢治。弼白执政,请以吏付狱,吕夷简不悦。
会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萧英、刘六符来求关南地。朝廷择报聘者,皆以其情叵测,莫敢行,夷简因是荐弼。欧阳修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请留之,不报。弼即入对,叩头曰:“主忧臣辱,臣不敢爱其死。”帝为动色,先以为接伴。英等入境,中使迎劳之,英托疾不拜。弼曰:“昔使北,病卧车中,闻命辄起。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英矍然起拜。弼开怀与语,英感悦,亦不复隐其情,遂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曰:“可从,从之;不然,以一事塞之足矣。”弼具以闻。帝唯许增岁币,仍以宗室女嫁其子。
进弼枢密直学士。又除枢密直学士,迁翰林学士,皆恳辞④。三年,拜枢密副使,辞之愈力,改授资政殿学士兼侍读学士。七月,复拜枢密副使,弼言:“契丹既结好,议者便谓无事,万一败盟,臣死且有罪。愿陛下思其轻侮之耻,坐薪尝胆,不忘修政。”以诰纳上前而罢。逾月,复申前命,使宰相谕之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辽故也。”弼乃受。
帝锐以太平责成宰辅,数下诏督弼与范仲淹等:又开天章阁,给笔札,使书其所欲为者,且命仲淹主西事,弼主北事。弼上当世之务十余条及安边十三策,大略以进贤退不肖⑤、止侥幸、去宿弊为本,欲渐易监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于是小人始不悦矣。
元昊遣使以书来,称男不称臣。弼言:“契丹臣元昊而我不臣,则契丹为无敌于天下,不可许。”乃却其使,卒臣之。四年,契丹受礼云中,且发兵会元昊伐呆儿族,于河东为近。帝疑二边同谋。弼曰:“兵出无名,契丹不为也。元昊本与契丹约相左右,今契丹独获重币,元昊有怨言,故城威塞以备之。呆儿屡寇威塞,契丹疑元昊使之,故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或请调发为备,弼曰:“如此正堕其计,臣请任之。”帝乃止,契丹卒不动。夏竦不得志,中弼以飞语。弼惧,求宣抚河北,还,以资政殿学士出知郓州。岁余,谗不验⑥,加给事中,移青州,兼京东路安抚使。
河朔大水,民流就食。弼劝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廪,得公私庐舍十余万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资、待缺、寄居者,皆赋以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仍书其劳,约他日为奏请受赏。率五日,辄遣人持酒肉饭糗慰藉,出于至诚,人人为尽力。山林陂泽之利可资以生者,听流民擅取。死者为大冢葬之,目曰“丛冢”。明年,麦大熟,民各以远年受粮归,凡活五十余万人,募为兵者万计。帝闻之,遣使褒劳。拜礼部侍郎。迁大学士,徙知郑、蔡、河阳,加观文殿学士,改宣徽南院使,判并州。至和二年,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并命。宣制之日,士大夫相庆于朝。帝微觇⑦知之,以语学士欧阳修曰:“古之命相,或得诸梦卜。岂若今日人情如此哉!”修顿首贺。帝弗豫,大臣不得见,中外忧栗。弼、彦博入问疾,因托禳禬止宿连夕,每事皆关白⑧乃行,宫内肃然。嘉祐三年,进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弼为相,守典故,行故事,而傅以公议,无容心于其间。当是时,百官任职,天下无事。六年三月,以母忧去位。英宗立,召为枢密使。居二年,以足疾求解,拜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扬州,封祁国公,进封郑。
熙宁元年,徙判汝州。诏入觐,许肩舆⑨至殿门。神宗御内东门小殿,令其子掖以进,且命毋拜,坐语,从容访以治道。弼知帝果于有为,对曰:“人主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可测,则奸人得以傅会。当如天之监人,善恶皆所自取,然后诛赏随之,则功罪无不得其实矣。”又问边事,对曰:“陛下监御未久,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帝默然,至日昃乃退。欲以集禧观使留之,力辞赴郡。明年二月,召拜司空兼侍中,赐甲第,悉辞之,以左仆射、门下侍郎同平章事。
时有为帝言灾异皆天数,非关人事得失所致者。弼闻而叹曰:“人君所是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奸人欲进邪说,以摇上心,使辅拂谏争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乱之几,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立论之。又言:“君子小人之进退,系王道之消长,愿深加辨察。勿以同异为喜怒,喜怒为用舍。陛下好使人伺察外事,故奸险得志;又多出亲批,若事皆中,亦非为君之道;脱十中七八,积日累月,所失亦多。今中外之务,渐有更张;大抵小人惟喜生事。愿深烛其然⑩,无使有悔。”是时久旱,群臣请上尊号及用乐,帝不许,而以同天节契丹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弼言此盛德事,正当以此示之,乞并罢上寿。帝从之,即日雨。弼又上疏,愿益畏天戒,远奸佞,近忠良。帝手诏褒答之。
王安石用事,雅不与弼合。弼度不能争,多称疾求退,章数十上。神宗将许之,问曰:“卿即去,谁可代卿者?”弼荐文彦博。神宗默然良久曰:“王安石何如?”弼亦默然。拜武宁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改毫州。青苗法出,弼以谓如是则财聚于上,人散于下,持不行:提举官赵济劾弼格诏旨,侍御史邓绾又乞付有司鞫治(11),乃以仆射判汝州。安石曰:“弼虽责,犹不失富贵。昔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何由沮奸(12)?”帝不答。弼言:“新法臣所不晓,不可以治郡。愿归洛养疾。”许之,遂请老,加拜司空,进封韩国公致仕。弼虽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无不言:郭逵讨安南,乞诏逵择利进退,以全王师。契丹争河东地界,言其不可许。星文有变,乞开广言路。又请速改新法,以解倒悬之急。帝虽不尽用,而眷礼不衰,尝因安石有所建明,却之曰:“富弼手疏称‘老臣无所告诉,但仰屋窃叹’者,即当至矣。”其敬之如此。
元丰三年,王尧臣之子同老上言:“故父参知政事时,当仁宗服药,尝与弼及文彦博议立储嗣。会翌日有瘳,其事遂寝。”帝以问彦博,对与同老合,帝始知至和时事。嘉弼不自言,以为司徒。六年八年薨,年八十。
弼性至孝,恭俭好修,与人言必尽敬,虽微官及布衣谒见,皆与之亢礼,气色穆然,不见喜愠。其好善嫉恶出于天资。常言:君子与小人并处,其势不胜。君子不胜,则奉身而退,乐道无闷,小人不胜,则交结构煽,千歧万辙,必胜而后已。迨其得志,遂肆毒于善良,求天下不乱不可得也。”其终身皆出于此云。
《宋史》卷三一三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四四、四五
《邵氏闻见录》
《默记》
《邵氏闻见录》
《避署录话》
《避署录话》
《客斋五笔》
《龙川别志》
《闻见近录》。
《名臣言行录》
《铁围山丛谈》
《邵氏闻见录》
《蒙斋笔谈》
《涑水纪闻》
《萍洲可谈》
(以上均录自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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