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廉洁奉公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认为,为人贵在有气节操守,为了道德义理和正义事业,世俗间的任何艰难险阻和富贵淫乐都不能使之改变。要树立如此节操,重要一点便是要节制自身欲望和贪心,也就是说,做人要清廉不贪,清廉即清白廉洁,指人的品行正派,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这既是君子应具备的最基本品德,也是人应当遵守的道德和正义原则。

廉正奉公

做人首先要立德,为政之道,应不忘“拯救黎民于水火”;为官之道,应抱定“君子不饮盗泉之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清正廉洁,自古就是为官做人的典范。

隋代廉吏赵轨洁己爱民,以自己的善行感化他人,他高尚的品德和节操深深地影响着后人。

赵轨是河南洛阳人,勤奋好学,以守贫刻苦而贤名远播。隋文帝知道后,任他为齐州别驾。赵轨在齐州安家之后,东邻院内有一棵大桑树,亭亭如盖,很多树枝伸进赵轨家院里。那年桑葚熟了,紫红紫红的大桑葚落在他家的院子里,满地都是。赵轨看到孩子们在捡桑葚,忙说:“这是邻居家的东西,把它们捡起来全部还给东邻。”“可是掉到我们家院子来了。何况这么大棵桑树,果实这么多,我们捡了邻居也不会说什么的。”其中一个孩子说。赵轨严肃地说:“一定要还!这可不是小事啊,我并非以此猎取名声,然而你们应该永远记住:非自己劳动果实是不能白取的,不能占人家任何便宜。以后要时时处处做到,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在赵轨的教导下,他的几个孩子后来都成为知名贤士。

赵轨在齐州四年,伸张正义,惩办贪官污吏,为民做主。他推行善政,实施教化,为当地百姓办好事实事,使他们安居乐业,民风淳朴。每年官吏考核,赵轨政绩都是第一,得到隋文帝嘉奖并升任原州总管司马。赵轨离开齐州时,父老乡亲洒泪送别,一位年迈长者代表百姓捧着一杯清水敬奉到赵轨面前说:“别驾在此任官,从不受贿纳物,一点一滴也不沾百姓的,水火不与百姓交,有如清水一般。如今您要走了,皇命难违,挽留不住。我们不敢以壶酒污了您的清白,只有以这杯清水为您饯行。贪官不配饮下此水,只有您才配。”赵轨含泪接过水杯,一饮而尽,男女老少伏于道旁,挥泪而别。(成语“清廉若水”“水火无交”典故即源于此。)赵轨不仅注意自身的修养,还经常教导部下要爱民如子,对百姓秋毫无犯。他在做原州总管司马时,掌管军政。有一次进行军事训练,日夜兼程。他的一个下属因晚上星月昏沉,连人带马误入田中,踩坏了庄稼。他知道后立即命令停止行军,原地待命。等到天亮,找到田主赔偿了损失才率部队开拔。原州官吏百姓听到这件事,没有谁不改变操行。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从古至今一直为人们所提倡的“好官”形象。然而,清廉为民不是口号和装饰的门面,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上古先贤留给后人的正确理念和高尚情操,是人对真理的实践和美好德行的展现,只有十分重视道德养成并躬自力行的人才能做到。

有史以来,一心为民、高风亮节者才能名垂史册,受到世人的敬重和颂扬。清朝时于成龙就是这样的人。于成龙字北溟,山西永宁人,历任知县、知州、按察使、巡抚和总督、兵部尚书等职。他广施仁政,洁身自守,被康熙皇帝誉为“今时清官第一”。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受到儒家教育。顺治十八年,已四十四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到广西罗城当第一任清朝知县。罗城百废待举,少数民族杂居,世代械斗。于成龙实施教化,并带领百姓搞农业生产、兴办学校。短短几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百姓安居乐业。

罗城民众怜悯于成龙独身一人滞留南疆,晨夕环集问安,并叹其度日过于清苦,进献些金钱和物品。于成龙答谢说:“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次,大家得知于成龙家人自北方来探视,纷纷送物品给于成龙说:“公家人来,好将物安家去。”又馈赠金钱。于成龙答谢说:“此去吾家六千里,单人携货,适为累耳。”挥手令去,民皆伏地饮泣,于成龙亦为之感泣。

康熙六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芦光祖举荐为广西唯一的“卓异”,升任四川合州知州。于成龙赴任时,竟连路费都没有。百姓们依依不舍,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们无天矣!”出现了“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情景。

四川遭战乱最久,人口锐减为全国之首,于成龙推行善政,招民垦荒,革除宿弊。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康熙八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他审案主张以教为主,“宽严并治”,排解了许多地方重大疑案、悬案,使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为“于青天”。由于政绩突出,于成龙再次被湖广巡抚张朝珍举为“卓异”,升任福建按察使。

于成龙赴任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上级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被第三次举为“卓异”。

康熙二十年,于成龙出任两江总督。身为“治官之官”,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首位。他指出:“国家之安危在于人心之得失”,制定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他常常“微行”访于民间,举优劾贪,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他举荐了很多廉洁有为的人才,都得到了康熙的重用。他还倡导广兴办学,提高国民道德水准。

于成龙的官职虽越升越高,生活却俭朴如故。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朴,作百姓道德表率”。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食”,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以节省之粮赈济灾民饥民”。江南人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茶可饮,采槐叶充之,日久,衙后槐树,枝朗叶疏。”他天南地北为官二十余年,不带家眷,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得一见。他的志节清操享誉当时,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士大夫减驱从、尚节俭,尽改奢靡之风……奸佞人等不得不迁往他处。”

于成龙心为百姓,招致了一些权贵的不满,这些人四处散布流言蜚语,大肆诋毁他。朝中有人借机弹劾他,说他年老昏聩,越来越蜕化变质。康熙皇帝是一位有德的明君,深知于成龙是位好官,他没有听信谗言,进行了调查并诏命于成龙回奏申诉,核实后说:“朕广泛听取了众人的评论,都称赞于成龙廉洁如初。因为他刚正不阿,才会有坏人进谗言诬告他。做官像于成龙这样的,天底下能有几人呢?”康熙让朝廷将于成龙的事迹昭告天下,进行传颂。

于成龙去世后,属吏清点其遗物:床头,仅靴、带和绨袍一领;堂后,碎银三两,钱二千,其余只有粟米、盐、豆豉等物,人们无不感动落泪。百姓闻之,“士民万人聚哭,家家绘像祭拜。”康熙亲为其撰写碑文,赐谥“清端”。

于成龙数十年如一日淡泊自甘,无论身为“七品县令”还是封疆大吏,也无论身居穷乡僻壤,还是鱼米之乡,清正廉俭,始终如一,位愈尊而操守愈厉,志节弥坚。他怜贫苦、赈灾荒、平冤狱、肃吏治,以其身正为官一任,施惠一方。这一切源于他“誓勿昧天理良心”的善念,源于他高尚的道德修养。他一生的道德操行,证实了为官需清正廉洁这一古训的深厚价值。

清廉爱民

古人曾言:“为官之道,舍一分则民多一分赐,取一文则官少值一文钱!”清廉爱民,自古以来就是万民企盼、爱戴的为官形象。

刘宠,字祖荣,东汉东莱牟平人,官至司徒、太尉,其为人清廉不贪,爱民如子。

刘宠曾任会稽(今浙江绍兴市)太守,会稽郡比较偏僻荒凉,当地老百姓不断受到贪官盘剥,日子过得很苦。刘宠任会稽太守,改革弊政,废除苛捐杂税,为治河患身先士卒上堤劳作,视百姓之疾为父母之疾,为官十分清廉,给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后汉书》说:“宠治越,狗不夜吠,民不见吏,郡中大治。”

刘宠离任时,有五六位居住在若耶溪山谷中的老人赶来向他道别。他们向刘宠表达越中百姓对他的感激、敬重之情,并每人奉百钱相赠。刘太守再三推辞不受,见其长跪不起,盛情难却,只得从各人手中选一大钱受之。当他出阴山界至西小江时,投钱于水中而去。

清廉爱民的刘宠千百年来受到人们的称颂和敬仰。据传自刘宠投钱后,投钱地段的江水更加清澈。为纪念这位勤政清廉、为民造福的太守,人们把此地改称“钱清”,把这段江称为“钱清江”(在今绍兴市境内)。并建祠纪念,人称“一钱太守庙”,又临江建一亭,取名“清水亭”,当地人称“选钱亭”“一钱亭”。

清乾隆帝南巡经过钱清时,感叹刘宠的清廉,当场挥笔题七绝一首:“循吏当年齐国刘,大钱留一话千秋。而今若问亲民者,定道一钱不敢留。”

廉洁立身

何为廉洁?意为不贪、不苟取不义之财,立身清白。因为贪取不义之财是违背人的道德规范的小人行径,不但自己损德,而且为官民共耻。

王溥,明朝时桂林人,洪武年间任广东参政,因廉洁有德而被人称道。

王溥的弟弟有一次来探亲,同王溥的下属乘同一条船,下属赠送一件布袍给他。王溥知道后,命令弟弟将布袍归还,说:“一件衣服虽然微不足道,但不可不谨慎,因为这就是玷污行为、侮辱自身的开始。”

王溥勤修德政,为百姓提供了很多方便,虽然任官多年,但箱子里没有多余的衣服,厨房里都没有两种食物。

后来王溥受到诬陷而被关入牢狱,有下属赠送给他财物,他一概不接受,说:“我岂能因为患难而改变心志!”

事后冤情得以昭雪,王溥回到家乡安享晚年。

王溥严守操行,不以细微之事而污了自身清白。这位有德君子用一生的实践,为后人证实了廉洁的高尚与难得。

为人可以穷困,或者身处险境,但要深知做人的本分,不可以妄取不义之财,不可以失德损德,方为君子。

春秋时期,吴王诸樊的弟弟延陵季子有一次外出巡游,看见路上有人遗失的金子。当时正值五月,天气炎热,有一位披着皮衣的穷困砍柴人在此路过,季子于是招呼砍柴人:“把那地上的金子捡起来。”

砍柴人将镰扔到地上,瞪大眼睛,生气地说:“你怎么地位尊贵,而把别人看得这么卑下呢?你仪态容貌豪壮,说话却这么粗野呢?我宁可在炎热的五月,穿着皮衣砍柴,难道会去捡他人遗失在地上的金子吗?”

季子听后非常惭愧,连忙向这位砍柴人道歉,并请教其姓名,砍柴人告诉他说:“你从外表看是位身份高贵的人,怎么值得把我的名字告诉你呢?”说完便离去了。

后人对砍柴人这种甘愿清贫困苦,也决不妄取不义之财的德行操守非常赞赏,因为高洁清廉、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文化中推崇的做人应具备的美德。

南北朝时著名的文学家庾信曾为一幅《五月披裘画》题诗赞道:“披裘当夏,俗非为心,虽逢季子,不拾遗金。”

唐朝大诗人李白也在《杭州送裴大泽时赴卢州长史》一感叹:“五月披裘者,应知不取金。”

在《世说新语》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王恭的人,从会稽回家后,同宗前辈王忱去探望他,看到他坐在一张六尺长的很精致的竹席上,觉得既新奇,又喜欢,继而便动了贪心,然后对王恭说:“你从会稽那边回来,所以能够弄到这种新鲜的好东西,不妨送一张给我。”当时王恭没有说什么,又聊了一些别的事情。

王忱走后,王恭就让家里人把自己坐的那张竹席给王忱送过去。王恭没有多余的席子,就只好坐在草垫上。后来王忱听说这事,非常惊讶,且觉得惭愧,就对王恭说:“我本来以为你有多余的,所以才向你要,真是……”王恭回答说:“你不了解我,我做人的标准是,在生活上不喜欢多余的东西。我以为,只有少了物质上的累赘,才会有心灵上自在的空间,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啊。”

作为一个人,在人的一生当中“需要”的东西并不多,而“想要”的东西则太多太多。有多少人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吃不好睡不好,搞得一身糟,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痛;有的争得头破血流,甚至搭上了性命。对物欲的追求并非好事,放不下的执着,才是人生的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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