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枭首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枭首

古代的一种死刑,即砍下罪犯的人头,悬挂在木杆上示众。历代都有此刑,最早秦始皇在镇压嫪毒叛乱时,对其徒20人皆枭首,汉朝继承秦朝的法律,对于谋反、大逆适用枭首刑,如汉高祖枭故塞王欣头于栎阳市。晋时张斐《律序》说:“枭首者恶之长,斩刑者罪之大,弃市者罪之下”。南北朝时期,梁律规定大罪为枭首,陈律规定和梁律相同,北魏、北周都有枭首刑。隋朝时废除了这种刑罚,但到了明、清时期对强盗罪仍施用枭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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