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文化·成为畿辅以后的地方与首都关系·北方经济的衰落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燕赵文化·成为畿辅以后的地方与首都关系·北方经济的衰落

宋元明清时期,全国的农业基本经济区从北方转移到了南方的四川和长江下游地区。长江下游地区的人口在西汉时不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到唐玄宗开元时期也只占百分之四十,而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已经占到全国人口的半数。在郡县建置上,汉代全国的县数南方不超过十分之二,这时也大大超过了北方。宋神宗时全国共二十三路,南方占十五路。全国人口超过二十万的大郡共四十四个,南方占三十三个。在农耕方面,福建、江西、湖南等多山地区用畲田、梯田的形式开垦了大量耕地,用龙骨翻车和高转筒车汲水灌溉,使山顶也可以种稻。江浙地区河渠、湖泊、港汊遍布,就采用圩田(围田)的形式将水逼退,与水争田。抗旱早熟的水稻品种占城稻也由越南引进江淮流域。在江浙地区,水稻可种两季,每亩产量可得二至三石。宋代以后,江南种桑养蚕也很普遍。所以,从唐代中期以后,就已有“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和“苏湖熟,天下足”等许多赞美江南的说法。

与此同时,北方的农业经济却长期停滞不前,以致陷入到难以挽回的衰落中。燕赵区域农业经济的衰落首先是由政治绝对化所产生的压力造成的。当代学者黄宗智所著《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依据丰富的调查资料指出:19世纪到20世纪30年代的河北农村,农民以自耕农为主。农业经营可以分为家庭式农场、经营式农场和出租地主三种类型。家庭式农场主要为自家的消费而生产,经营式农场在一定程度上为追求利润而生产,主要种植经济作物棉花。经营式农场是农村中最成功和最有前途的经营方式,但是它的最佳规模是一百至二百亩。因为一个农场必须以雇佣劳力为主要劳力才能发挥效益,也只有达到一定的最低限度的面积才会在自身劳力之外使用雇佣劳力,并且一旦超过一定的最高限度的面积,经营式农场的效益就不再能显示出来。不能显示出效益的原因就是在农业系统之上,还存在着一个更高层的政治官僚系统。在当时的政治制度下,入仕或经商可以得到的利益远远高于农业。

19世纪一个经营式农场主全年收入可能有二百两白银,而一个总督平均一年估计有十八万两,一个知县有三万两。在由政治官僚和捐纳商人构成的上层社会中,一个家庭只需在几代人中有一次入仕的机会,便可以拥有一般经营式农场主不可思议的大量土地。于是,成功的经营式农场主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和社会身份,或为了享受都市生活的闲暇舒适,就放弃经营农场。他可以改为投资于下一代的教育,通过科举考试而加入上层社会,也可以改行经商,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原有土地即转为出租。在此后因仕宦或经商致富时,他还会不断购买土地,但仍不再经营,只是出租,过着不在农村的地主生活。最成功和最有希望的经营式农场于是无可避免地再度转化为小农经济的地主经营,而无法发展到可以改造现存生态条件的投资规模,无法发展到具备资本主义企业最主要特征的阶段,即成为一个为积累资本而积累资本的单位,从而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双方面的新突破。在这一过程中,是国家的政治体制有力支持了这种循环性的农业社会经济变化,妨碍了经营式农场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多年的战争使河北平原上的原始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植被破坏引起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使原有的大陆性气候的不利影响更加突出。高山裸露,地表对雨水的存含能力降低,使春季少雨季节更加干旱。夏季雨量集中,上游是严重的水土流失,下游造成洪水泛滥。田地被冲毁。下游排水不良的地方土质盐碱化,严重的地方积成沼泽,酿成蝗灾。

从汉代到清代,河北平原上有记载的旱涝灾害连续不断,总数在一千次以上。旱涝有时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点同时发生,有时甚至在同一地方春季遭受旱灾,夏季又遭受洪涝。战争破坏了植被和生态平衡,生态失衡又反馈回来从根本一点上使农业的持续发展成为不可能。植被的恢复周期很长,气候的转变周期更长,这就使河北平原地区总的生态景象呈现出不乐观的阴影。事实上从唐代中叶以后,河北平原地区的农业经济就盛极而衰,日渐显现衰落的征兆。这之中最明显的变化莫过于作物品种的代换,首先是丝与棉的代换。

中国是桑和丝的原产地,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丝帛实物发现。在河北平原地区范围内,安阳殷墟的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蚕、桑、丝、帛等字,武丁时期占卜省察蚕事的卜辞有九次之多。1972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中出土的觚、爵、戈等器物上,发现有附着的丝织品痕迹,据观测为蚕丝纤维,并且大体上可辩认出有五种不同的规格。到了周代,《经》中说到河北平原地区淇水流域的卫(今河南淇县,在黄河以北)和鄘(今河南汲县,在黄河以北)都种植桑树。《鄘风·桑中》诗说:“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卫风·氓》诗说:“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又说:“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桑中为地名,应是因其地多桑林而得名。西汉常山郡有桑中县(今河北灵寿),也应如此。战国至汉初,《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说:“燕、代田畜而事蚕。”著名的儒家人物荀子是赵人,写有一篇《蚕赋》,说蚕“食桑而吐丝,喜湿而恶雨,功被天下,为万世文”,描写十分细赋。当时不仅在平原南部的赵、卫有桑蚕,而且在北部的燕和西北部的代也都以桑蚕著称。

东汉末年战乱时,袁绍在河北乏粮,曾利用桑椹补充军粮。北魏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也记载说黄河以北富裕人家由于种桑甚多,收藏桑椹多至百石,少的也有数十石,饥荒时有很多人借以活口。魏晋时,政府所规定行之于北方的户调制度是每户出绢二匹,绵二斤,可见当时户户都产绵织绢。《三国志·杜畿传》中还说冀州是户口最多,田多垦,又有桑枣之饶,为国家征求之府。 后赵石勒曾设置劝课大夫、典农使者、典劝都尉循行州郡、劝课农桑。又在都城襄国(今河北邢台)修建桑梓苑,每年三月三日亲率皇后及夫人采桑于此,直到清代顾炎武著《历代帝王宅京记》时尚见那里“地有遗桑”。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规定进贡绵绢的州共有十九个。其中冀、定、相、怀四州属于河北。冀州和定州所征的绢每年在三十万匹以上,故当时有“国之资储,唯藉河北”之说。北齐曾在冀州、定州设置绫局、染署和桑园部丞,掌管桑蚕及织造。颜之推由江南来到北齐,惊叹说:“河北妇人织纴组之事,黼黻锦绣之工,大优于江东。”

唐代河北的桑蚕业已见前述,当时河北道各州冀定、德、贝、博、洺、邢、赵、莫、瀛、深、沧所产丝绢无论在品种、质量还是总量上都在全国位居前列,完全是一番家家养蚕、户户织帛、桑林遍野的景象。

宋元明时期,北方的桑蚕事业终于衰落。到北宋末年,经过长期战乱,河北平原地区经济大幅度下降,《宋史·食货志》说当时是“河北衣被天下而蚕织皆废”。而棉花则恰在此时被引进中国。棉花古称吉贝,系由印度语音译,宋人多称木棉。植棉技术约在宋元之际分别由南方海路和西北陆路传入中国,经元代政府大力提倡,至明代而大为推广。元代农学家王祯在所著《农书》中讲述种植棉花的优势说:“其幅匹之制,特为长阔,茸密轻暖,可托缯帛。且比之桑蚕,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由于棉花较桑蚕成本小,周期短,因而很快得到普及。河北平原地区到明末也广泛种植起来,即使是比较落后的东北部的蓟州和滦州,也已于嘉靖和万历时植棉,中部和南部地区的保定、河间、真定、大名和广平则植棉更多。

到清代,黄可润在《畿辅见闻录》中记载,嘉庆年间“直隶、保定以南,以前凡有好地者多种麦,今则种植棉花”。又说:“冀、赵、深、定诸州属,农之艺棉者什八九;”“新棉入市,远商翕集,肩摩踵错,居积者列肆以敛之,懋迁者牵车以赴之。”至道光年间,有些地方的棉花种植已超过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如查州(今河北高唐)境内种棉花地多,种谷地少,一遇灾歉,即至束手无措,合境不安。可知此时棉花种植之盛,已完全取代了桑蚕之于唐代所具有的那一地位。

棉花与桑蚕相比,至少在纤维的品质和维持自然生态两方面,都不如桑蚕。棉花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而桑树却是木本的。古代北方的桑树与明清时期江淮、岭南地区种植的桑树有很大不同。明清时江淮、广东所种桑树都是低干丛灌型的,称为地桑、拳桑,高与檐齐,最高仅及一丈,望之如拳,采摘期为七年。而宋元以前北方的桑树却是高干乔木型的,后世称之为树桑。清代莲池书局所刻《树桑养蚕要略》比较地桑与树桑的优劣说:论叶大津厚,地桑终究不如树桑。树桑三年成树,可饲养大蚕,地拳产叶较早,可饲养小蚕。树桑种植得法,采摘期可达三十年。所以只有在没有树桑的地方才种植地桑。《韩氏直说》也说北方地区只有在近井园处,方可种植地桑。

古代文献中所提到的北方桑树,都是高大的乔木型。《诗经·鄘风·桑中》等诗说情人约会是在桑林之中,如果不是桑树高大茂密,一定不致如此。南北朝时后燕慕容农在列人(今河北肥乡)起兵,“斩桑榆为兵”,如果不是高大的乔木,就不可能充作兵器。只有高大的乔木型的桑树才有浓密的树荫,才真正可以称得上是“桑麻翳野”。汉唐之际河北平原上桑麻翳野、家家绿树柔条、户户采桑织帛、一州之丝至数十百万匹的情景,是可以想见的。桑蚕对于北方社会最直接的意义是经济上的,其更深远的意义则又在于生态和文化方面。从《诗经·鄘风·桑中》等诗篇到汉代创源于邯郸的乐府民歌《陌上桑》,桑蚕实际上已经和粟稷等小米作物一样,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成为浪漫诗人笔下特定的意象了。顾炎武说后赵的桑梓苑到清初仍“地有遗桑”,至今在河北平原地带仍可偶见高大的单株桑树,树干虽枯老,春夏时节仍然绿叶满枝,令人蓦然回想它早年的风姿。

宋元明时期除桑棉的代换外,其他作物品种也发生了变化。小麦是汉代以后北方的主要粮食作物,这时由于产量偏低,成为较珍贵的“细粮”。玉米和高粱广泛种植,成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是由外国引进的高产作物,但易受水害,明末已在山东、直隶种植。高粱为中国原生物种,但在元代以后才多有种植,可能是蒙古人在西征时引进了高粱的新品种。其产量也较小麦稍高,但它最主要的优点还在于耐涝。此外一项重要的变化是甘薯(白薯)的种植。甘薯在明末经菲律宾传入福建,又经缅甸传入云南,到清乾隆年间德州开始种植,并很快传到直隶各州,被认为是极其高产的作物。陆耀在所著《甘薯录》中称它“亩可得数千斤,胜种五谷几倍”。当时直隶、天津很多人靠甘薯生活,乾隆帝也曾下谕让民间“共知其利,广为栽种,接济民食”。然而实际上甘薯的成分约为三份水一份固体,每四斤甘薯才相当于一斤谷类。甘薯的种植与棉花相似,最主要的目的是追求即时效益。为了追求即时效益,久远的农作传统以及作物的品质等问题都被忽略了。

桑蚕一去,木棉一来,无疑是数千年来河北平原地区农业经济上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燕赵区域的社会与文化发展变迁中的一次重大转折。其变化之大,以致于在现在的河北大地上,早昔桑林翳野的遗迹已难于想见。人们对于燕赵文化中的这一景象已经淡忘,偶一追及,反觉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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