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安全·终酿悲剧
1991年4月21日是个令人震惊、令人悲哀的日子。这一天下午4时5分,山西洪洞县三交河煤矿一声炸雷般的巨响,强烈的瓦斯煤尘爆炸,百余名矿工伤亡……消息传出,全国震惊,人们纷纷猜测事故的原因,为遇难者而悲哀,为造成事故的玩忽职者而愤概。
4月21日早班下班前,这个矿三采区井下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中班工人下午4点上班后,井下被迫启动局部风扇,通过串联风将202工作面的瓦斯抽入203工作面,使203工作面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又由于平时设备管理不严,煤电钻失爆严重,(因失爆使火花冒出)工人打眼前试钻产生火花,引起高浓度瓦斯爆炸。爆炸的气浪扬起巷道内积聚的煤尘,酿成了矿井煤尘连锁爆炸,结果顶部煤层塌落这500多米,长达7000多米的巷道支护被严重破坏,通风设施全部被摧毁,当班在井下的矿工全部遇难。在井上几十米以外工作的二人重伤、四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惨重的损失并非偶然,用了解三交河煤矿的人的话来说就是:“像他们这样蛮干不出事是侥幸,出事才纯属必然”。早在1980年,这里就发生过因管理混乱导致瓦斯爆炸的恶性事故,致使30多名工人死亡。近两年三交河煤矿的事故几乎每半年就发生一次,每次事故都有矿工付出生命的代价。但遗憾的是,每次巨大的代价都没能引起矿领导的高度警觉。当然,如果说这个矿一点安全工作没搞,那也不符合事实,矿里也曾定过不少制度,如瓦斯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干部下坑制度等,但这些制度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唯独没有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上。例如多年来一直存在的煤尘过大。瓦斯超标的问题,矿领导就一直没有加以认真解决。
1988年承包以后,这个矿的领导利用层层签订承包合同的方法,将生产第一线的管理权、人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全部下放到了小队。此时的矿领导,几乎可以说就没有安全观念了,他们觉得自己已没有这方面的责任了。结果,形成生产任务有人抓,利润指标有人查,而安全工作没人管的混乱局面。工人常常是未经任何培训,就被领到井下干活。就连原来直属于矿长的安全监察科,也被归并到承包组领导。监督部门与生产部门合二为一,使监督部门失去了应有的监督作用,以致于井下煤尘厚达半尺,瓦斯严重超标的危患也没人管理,最终酿成了矿毁人亡的惨案。
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事故的善后事宜得到了妥善的处理,顽忽职守者也受到了党纪国犯的处分。这次事故损失是巨大的,教训是惨重的,它告诫人们:违背科学规律搞生产,忽视安全管理,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同时,这一事件也促使人们思考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此包代管,重承包,重利润指标,轻管理等,而这些只有通过深化、完善改革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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