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往·[清]方以智》原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清]方以智

同伴都分手,麻鞋独入林。

一年五变姓,十字九椎心。

听惯干戈信,愁因风雨深。

死生容易事,所痛为知音。

方以智(1611—1671),字密之,安徽桐城人。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崇祯进士,任翰林院检讨。早年以文章气节与候方域、陈贞慧、冒襄同主盟“复社”。明亡后,入寺为僧。

这首诗是写明亡后诗人的坚贞及他生活的孤独,抒发了失去知音的感慨。

诗人过去的同伴们,即志同道合的友人们,在明亡后都分离而去,只独他一人遁迹山林。“一年五变姓,十字九椎心”,他隐名没姓,经常变换着名姓,为的是避祸,每到写文章时总是伤心至极。“十字”,指写的作品。“椎心”,用手捶胸。这一方面说明他不肯屈清入世;一方面说明他悲于明亡。诗人耳边传多了关于战争的消息,所以时时愁思盈腔,风雨如晦的明室颓败下去。深深地激起了他的哀怨。“死生容易事,所痛为知音”,诗人认为死生本是平常的事,所痛心的是失去了知心的朋友。这里透露了他为无人偕隐而苦恼、而寂寞。

诗人保持着人格的清白,他宁可在与“同伴”们“分手”后“麻鞋独入林”,也不愿事清而求功名,这说明了他深知因福而得祸的道理,能给人以哲理的启示。诗人如果丧失了民族气节去为清效劳,那是可能得到富贵的,可是这不会长久,“功名富贵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李白《江上吟》)。历史上多少事件证明,宦海风波殊为险恶,因福致祸屡见不鲜。作为一个降臣归顺清王室,本身就处在一个屈膝辱志的地位,稍有疏忽,就保不住自己的前程,不是削职放逐,就是问罪下狱,或是人头落地。辩证法告诉人们:每一事物的变化不仅由其内部矛盾所决定,而且受到各种外部矛盾的影响。自身的朝思夕虑,风云莫测,官场上的互相倾轧,明争暗斗,都会不随自己主观意志的转移而陷入险境。诗人脱离尘世的困扰,其做法是非常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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