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方孝孺·越巫》鉴赏
越巫,自诡善驱鬼物。人病,立坛场,鸣角振铃,跳掷叫呼,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馔酒食,持其赀去。死则诿以它故。终不自信其术之妄。恒夸人曰: “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
恶少年愠其诞,瞷其夜归,分五六人,栖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过,下砂石击之。巫以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骇,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骇颇定,木间砂乱下如初。又施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复至前,复如初。手慄气慑不能角。角坠,振其铃,既而铃坠,惟大叫以行。行,闻履声,及叶鸣、谷响,亦皆以为鬼号,求救于人甚哀。夜半,抵家,大哭叩门,其妻问故,舌缩不能言,惟指床曰:“亟扶我寝,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胆裂死,肤色如蓝。巫至死不知其非鬼。
《逊志斋集》
作者生活的年代,宗教迷信十分流行,凡民百姓受其愚弄,“尊而信之,奉而神之,以至悖于常理,死而不悟”。作者有感于此,写下这篇寓言,希图唤起人们的惊觉。
本文描述故事时,十分重视人物行为的动态描写。例如,为了显现巫人“自诡”,作者着重写他立坛场、鸣角摇铃、跳掷叫唤、跳胡旋舞等一连串行动; 为了显示少年人对巫人欺妄行为的憎恶、愤恨和嘲笑,作者着力写他们夜间的窥伺、栖身树上、每隔一段路撒一阵砂子的行为; 巫人受到惊吓后,作者几乎没有一句话写他抽象的思想和内心活动,而全是写他如何吹螺摇铃,怎样坠落家伙,怎样号叫啼哭,最后“扶至床”、“肤色如蓝”,一命呜呼! 通读全文,人物的动作性和事物的可见性,犹如一个个活动的镜头连续地显现在面前。由于文章的主旨在于讽刺,作者描写巫人的狂妄、少年人的行为、巫人的慌张,用的都是漫画化的喜剧性情节。一个以驱鬼为生的巫人最后疑鬼而死,这种强烈的对比,本身就有浓郁的讽刺意味,包含着深刻的幽默感,因而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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