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亡·(其三)》言情赠友诗歌
偕老①相期未及期,回头人事②已成非。
逢春尚拟风光③转,过眼忽惊花片飞。
王十朋之妻贾氏,人称 “有贤行” ( 《王十朋墓志》 ) ,诗人 《梅溪集》中涉及贾氏诗文多篇,夫妇感情甚笃。乾道五年 (1169)春,贾氏病逝,五十八岁的诗人情丧意失,涕泪横流: “不见音容忽三月,无从涕泗已千行。”( 《悼亡》 其二) 王十朋哀痛已极,决意罢太子詹事任,返归故里隐居: “家山准拟欲归隐,堪叹相随无孟光。” (同上) 诗人在贾氏病逝三月之时,写下了这组情真意切的悼亡组诗。诗共四首,这里所选,是第三首。
一、二句,今昔对比,倍增伤感之情。诗人与贾氏在世之日,夫尊妇敬:“燕寝焚香老病身,细君相对坐如宾。” ( 《悼亡》 其一) 他们曾相约相许相期: 比翼齐飞,白头偕老。现在,这些誓言还在耳际萦绕,两人相对相守的情景也在眼前浮现,但贾氏却已先诗人而去,偕老之愿成空,白头之梦难续。朦胧之际,迷茫之中,诗人以为贾氏尚在人世,或相对而坐,细语家常; 或日为具食。举案齐眉; 或诵经念佛,求佑佛祖……但转眼之间,虚象顿失,幻觉全消,冷酷的现实使诗人清醒地意识到: 妻子已去,昔日相濡以沫的日子不再回来,眼前只有自己孑然独立。虽膝下有子女相慰,但又岂是诗人与贾氏数十年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感情可比。诗人顾影自怜,确有形影相吊之感: “而今一榻维摩室,唯与无言法喜亲。” (同上) 按维摩诘菩萨以法喜为妻,以慈悲为女,故苏东坡 《赠王仲素寺丞》诗有 “虽无孔方兄,顾有法喜妻”之句。而今诗人的 “法喜” 已 “无言”,面对妻子的遗像,其哀痛之情可以想见。
三、四句另辟蹊径,再陈哀情。诗人悲苦已极,痛不欲生。时逢春天,诗人有意无意在大自然中转移自己的注意,以遣散对亡妻痛苦的思念。但那熟悉的庭院花径,角亭水榭,假山小池,无处不留下诗人与贾氏当年的倩影。当时“夤缘偶作于飞侣,梦寐相随到数州”,而今 “泥上迹留鸿已去,舟中刻在剑难求” ( 《悼亡》 其四) 。与其旧景往事连续,还不如闭门不出为好。他只能,也只有独自留在书房,让自己在书山字海中打发日子,消除烦恼。不知不觉之中,春天已悄悄溜走,满院的繁花已落红片片,在东风中飞舞、飘落……春天的归去,是自然规律; 但诗人心中的春天,却是他与贾氏的天地。这块天地为诗人与贾氏所共有,现在贾氏离去了,诗人心中的春天也就不复存在。王十朋此后忧闷成疾,两年后即随贾氏之后,辞别人世。
全诗虽仅短短四句,但从这寥寥的二十八个字中读者感到:诗人虽近暮年,夫妇之情虽不及年轻夫妻激切,但其爱恋之意,却显得更为情真,更为执著,悼亡之情也更为深沉,更为哀痛。
悼亡诗所述,虽都是诗人最动感情之处,但对他人来说,却常常是琐碎小事。如组织得不好,诗篇就有嚼蜡之感。王十朋的这首诗,把自己对贾氏的真情实意融进诗句,调动多种艺术手法,将自己对贾氏的爱恋之意,思念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千百年来感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注释
①偕老: 共同生活到老,后专指夫妇而言。语见 《诗·女曰鸡鸣》: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 ②人事: 人世上的各种事情,语见 《史记·太史公自序》: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这里就夫妇间情事而言。③风光:风景、景象。卢照邻《元日述怀》: “草色迷三径,风光动四邻。” ④过眼: 转眼即过,不见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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