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叶歌》言情赠友诗歌
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②。
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桃叶复桃叶,桃树连桃根。
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③。
《桃叶歌》 是以“桃叶”作为起兴的民间乐歌。《古今乐录》 说: 此歌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第七子、东晋书法家王献之(字子敬) 所作,以为“桃叶,子敬妾名,缘于笃爱,所以歌之” 。
歌诗以“桃叶”发端,而引起感发所咏之事物。在嫩绿“桃叶”的映衬下,“红花”分外妖娆,格外鲜艳; 虽然“无风”,但“自婀娜”,没有春风的轻拂,可“红花”却轻盈柔美,呈现出自己质朴无华的自然风姿,毫无矫揉造作之态。从词句表面看起来,这毫无疑问是形容春花的“婀娜”诱人; 然而并不止是如此,实际上包含着对女主人公美丽风姿和婉媚之态的描写。
不是么,本来“红花”就非常秀美,可是在春的季节,像这样“婀娜”诱人的“春花映何限”,不知有着多少。但作为有情之人的“郎”,却“独采我”,这就反映了男子在花红柳绿之中,并没为别的美“花”所陶醉,而仍然对这朵“红花”一往情深,毫无动摇,反映了男子对爱情的真纯笃挚。这里以物喻人,以“红花”喻女子,以采花人喻男子,比喻恰切,生动形象。正因为男子的“独采我”,所以作为女子的“我”是很“感郎”的,表现了女子对“郎” 爱情专一的感激心情。
第二首与第一首虽无直接之联系,但也是反映女子爱情的。如果说第一首中的“桃叶映红花”,既有“发端”之义,又有“譬喻”之义; 而第二首的首句“桃叶复桃叶”,则属“发端”之义,而无任何喻意,其第二句“桃树连桃根”,是以“树”与“根”的相依关系,以喻女子与“郎”的情感至深,则有“引类譬喻”之义。可见“兴辞”并不一定用之诗首,其“起” (发端)和“喻” (譬喻)两种意义有时也并不同时兼有。
正由于男女命运相依,彼此情深意长,所以“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怜”字,表示爱惜之意,反映了女子对爱情生活的珍重。当女子联系到爱情生活的享受和幸福,便增加了对爱侣恳切深厚的情意。这里一个 “怜”字,就将女子对郎君的相爱之心和对爱情生活的沉醉之情表现得深沉强烈,含有不尽之意。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承接前句突然一转,不仅点出了全诗的主题,而且将女主人公的爱恋心情和盘托出,给读者以微妙的感染。
这两首小诗,通过概括而巧妙的艺术构思,写出了女子对爱侣的深挚情感和对爱情生活的恋惜之情。全诗语言朴实无华,比喻含蓄不露,但能让读者透过字句表面揣摩到女主人公的灵魂深处; 而且歌诗活泼新鲜,富于生活气息,充分显示了民间乐歌的独特风格。
注释
①《桃叶歌》: 《乐府诗集》共四首。后二首属对渡江态度的社会歌诗,今录前二首。②婀(e) 娜(nuo): 轻盈柔美貌。③殷勤: 情意恳切深厚,亦指恳切深厚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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