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蛇·郑燮》原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郑燮

粤中有蛇,好与人比较长短,胜则啮人,不胜则自死,然必面令人见,不暗比也。山行见者,以伞具上冲,蛇不胜而死。

好向人间较短长, 截冈要路出林塘;

纵然身死犹遗直, 不是偷从背后量。

这首诗可能是作者于乾隆七年任范县县令后所作。刚到范县,郑燮以为可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理想了,心情是愉快的。他关心百姓,写了著名的题画竹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可是那时举国上下无官不贪,许多县令跟地方富豪互相勾结,贪赃枉法,鱼肉乡民。郑燮既不把土豪劣绅奸商市侩放在眼中,就必然引起他们的不满。他清廉刚正,触犯了某些地头蛇的利益,遭到忌恨,矛盾很快从小到大,成为正面冲突。在任上,几次碰到灾荒,他心急如焚,一面向朝廷呈报灾情请求赈济,一面查封大户富商屯积的粮仓,责令平粜,又以工代赈,组织饥民修筑城池,还捐出自己的官俸,帮助百姓度过灾荒。这一切德政打碎了富豪们趁火打劫的发财机会。于是,贪官与奸商勾结,谣言四起,暗箭不断地飞来。有一次省里来了一位要员,板桥去迎接时,因为穿着草鞋没有来得及换,那人便借题发挥,说他不守官箴有意犯上。这样上下夹攻,使他心冷如冰,看透了官场腐败与宵小可恶。

这首诗就是讽刺贪官污吏和恶霸奸商造谣行为的。诗人构思奇特,一般人都憎恨蛇,他却说这伙坏人连蛇都不如,其狠毒阴险无物可比,相反相成,取得强烈的艺术效果。

诗人说,广东有一种蛇,它虽然咬人,却是光明磊落的。它跟碰到的人比高低,高了就咬人,低了就自杀。不管胜负生死,有一条原则它坚守:“面令人见。不暗比也。”不暗地较量,不暗箭伤人,不搞阴谋诡计。就这一点而言,“比蛇”是值得赞扬的。“好向人间较短长,截冈要路出林塘。”喜欢跟人比高矮。这是它的本性,无可非议。它常常从林塘中窜出来,在山冈或路边拦截行人,“要”就是拦的意思,它要跟路人公开比试强弱高低,俨然一位英武刚勇的斗士。“纵然身死犹遗直,不是偷从背后量。”即使它比输了,立即自戕,决不耍赖,留下了光明正直的美名。它不是从背后偷袭人,跟人较量的。言下之意。那些背后吹阴风,躲在阴暗角落施放冷箭的小人,是连蛇都不如的。诗人的悲愤心情,对腐朽政治的深恶痛绝,寄托其中了。

古来文人一般都不赞美蛇,郑板桥却突破传统,为“比蛇”大唱赞歌。这是本诗构思上的特色,正统文人又要大骂其“怪”了。殊不翘艺术辩证法启示人们,相反方能相成,相比才可相互取得强烈的效果。从留下正直名声,从立世应当光明正大来看,比蛇确实是值得赞美的。全诗语言通俗,形象鲜明,“纵然身死犹遗直,不是偷从背后量”。成为格言名句,受到无数读者的赞赏。

《比蛇》诗是郑板桥人品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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