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诗歌·张耒·有感》鉴赏
张 耒
群儿鞭笞学官府,翁怜痴儿傍笑侮。
翁出坐曹鞭复呵,贤于群儿能几何?
儿曹相鞭以为戏,翁怒鞭人血满地。
等为戏剧谁后先?我笑谓翁儿更贤。
这是一首未标明题意的感事诗,也是一首以揭露官僚作威作福而百姓遭殃为主旨的讽刺诗。它的外壳是“儿童游戏”,它的内容是官府恶行。此诗七言八句,几乎句句在“讽”。诗中不断变换手法、变换角度,层层进行深入讽刺,使全诗充溢着令人称快的辛辣“讽”意。
且看诗人是如何开展这场“游戏”的:
首先,“群儿鞭笞学官府”,一群儿童模仿官府审案,令堂卒死劲地抽打“犯人”。接着,拉出一位老者(即“翁”)在旁嗤笑做游戏的儿童为“痴人”,即“翁怜痴儿傍笑侮”。其实,其“翁”自己才是一个令人讥笑的“大痴”! 因为他自己在讽刺自己。鞭笞(chī痴),鞭打。官府,此指当官者。翁,老者,此指当官之翁。傍,通旁。
诗人拣选了题材,纳入“儿童游戏”之中进行表现,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讽刺,此乃诗人之绝妙匠心。
怎知此“翁”在自己讽刺自己呢?下一句“翁出坐曹鞭复呵”,不是明白无误地告知人们:那个坐堂审案的、又鞭又呵的官翁,就是他自己,也不正是儿童游戏中的被模拟者。自己为人所嗤,还在笑人发痴,这还不令人笑得捧腹吗?坐曹,即官府升堂审案。呵,骂、训斥。
诗人在此列出“翁”之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更增加了诗歌讽刺的辛辣度和逗笑的戏剧性。
在下边相续的两句中,诗人又写了“儿曹相鞭”与“官翁怒鞭”一组鲜明对照。它含有更加深刻的讽刺:儿童们“相鞭”,不过以玩乐取笑而已;而“官翁怒鞭”,却是以人命为戏。看看这样对比,多么辛辣,又多么深沉啊!
诗至最后,提出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即翁与群儿,两者谁为贤?这是说,孩子扮成官府打人,与官府打人,表面看来似乎都在“逢场作戏”,但究其性质与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决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是假打,后者是真打。试想,谁贤谁劣,谁是谁非? 岂不是皂白判然吗?于是诗人在最后一句当评判贤劣,分别是非之际,以“我”的第一人称站了出来,笑谓翁曰:“儿更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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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诗,在我国诗史上曾有久远的传统,在《诗经》中,就有若干烩炙人口的讽谕诗。比如:讽刺厉王暴政的有《板》、《荡》和《桑柔》、《民劳》等诗;讽刺幽王的,则有《正月》、《瞻卬》和《十月之交》等;还有暴露讽刺奴隶主统治危机的诗篇,如《节南山》和《巧言》等。两汉以还,这个诗歌讽谕的传统仍在延续,名诗佳作,代不乏人。及至唐代,它即蔚为大观,成为诗苑中勃勃盛放的奇葩。
盛唐大诗人杜甫,既自己创作这方面的诗歌,又赞美初唐开启诗文革新的陈子昂《感遇诗》上继风骚,还称道同时代的元结《春陵行》,合乎“比兴体制”,肯定诗歌“兴寄”的巨大作用。元结则更强调诗之教化、规讽功能,要求诗歌干预现实生活。及至中唐,诗界出现了白居易和元稹的进步诗论,更是大力提倡创作讽谕诗(详见《与元九书》)。白居易还以《诗经》中的“六义”为量诗标准,既批判梁陈艳体诗,又倡导讽谕体诗。晚唐诗人杜牧,提倡诗文“主意说”,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务必反映现实,补察时政,并以“美刺相辅为用”,作为实现其主张的重要途径,并做到了身体力行。后来,皮日休、吴融和张为等人,继承白居易诗论传统,也强调诗歌的美刺巨大作用,推白居易为“广大教化主”。
这个传统,在宋代诗坛上也在继续传承与发扬。这在尊杜崇白诗派中,表现特别突出。其中“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就是一位在这方面有所成就的诗人。现在选读的这首讽谕诗,正如有些诗论者所评说那样,它融嘻怒笑骂、冷嘲热讽为一炉,又严肃、又风趣,不似白诗“刺”味有余,“讽”味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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