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李纨虽然有钱,并不是贾府内宅最有钱的人,那么贾府内宅第一大土豪是谁呢?当然是贾母啦!
贾府之所以如此豪富,不是靠一代人的暴发,是几代人的积累,内宅的财富同样如此,需要时间的积累。贾母初嫁到贾府时,正逢荣宁二府鼎盛之际,她从重孙媳妇做起一直到自己也有了重孙媳妇,亲自参与过几次金陵接驾的盛典,直到后来年纪大了,也为了表示对王夫人的重视,关键是儿子不争气,需要依仗王子腾的庇佑,外加王夫人的亲生女儿元春又做了皇妃,才渐渐地放权。
她自己的诰封,多年当家理财的积攒,她作为侯府小姐出嫁时少不了要有一大笔陪嫁,再加上每年生日礼金,单书中第七十一回描述:“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自七月上旬,送寿礼者便络绎不绝。礼部奉旨:钦赐金玉如意一柄,彩缎四端,金玉环四个,帑银五百两。元春又命太监送出金寿星一尊,沉香拐一只,伽南珠一串,福寿香一盒,金锭一对,银锭四对,彩缎十二匹,玉杯四只。余者自亲王驸马以及大小文武官员之家凡所来往者,莫不有礼,不能胜记。”
这钱,海了去了!不然她大儿子贾赦也不会打鸳鸯的主意,那鸳鸯生得“蜂腰削肩,鸭蛋脸,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不过就是个一般人儿。贾赦身边美女如云,想要鸳鸯做小老婆,不过是打他老妈的钱的主意。鸳鸯是贾母身边最得力的大管家,老太太可不糊涂,一听贾赦想要鸳鸯做妾,立刻大发雷霆:“我通共剩了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而且顺便把王夫人也收拾了一顿:“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了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她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
这一场闹剧,贾赦一无所得,反丢了一把脸,还顺带树立了金鸳鸯同志富贵不能淫的光辉形象。当鸳鸯的嫂子喜滋滋地来报喜时,鸳鸯一针见血地指出:“难怪成日间羡慕人家的丫头做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她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看的眼热了,也把我送在火炕里去。我若得脸呢,你们外头横行霸道,自己封就了自己的舅爷;我要是不得脸,败了时,你们王八脖子一缩,生死由我去!”我为什么要把这段话完整地抄下来呀?因为这段话虽是从鸳鸯嘴里说出来的,其实也是那位看上去至高无上的元妃娘娘的心声啊!什么皇妃不皇妃的,不过就是皇帝的小老婆罢了!
元妃省亲时,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人只管呜咽对泣,好半天元春才忍悲强笑道:“当初既然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地方,好容易今天回家,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每读至此处都禁不住潸然泪下!鸳鸯可以任性地冷嘲热讽她嫂子一番,出出气;而元春呢?她当然不可以,她背负着好几家盛衰兴亡的重任,一刻也不敢大意!唉!不说元春了,还是回到贾赦纳妾的事件上来吧,这场大戏剧终之后,最大的受益者还是贾母,什么损失也没有,提高了警惕性,还敲了山震了虎。
不过我想老太太对于贾琏通过鸳鸯借当的事则是装糊涂的,虽然有研究者认为她是真的不知情,是鸳鸯偷偷借出去的,不然她肯定忍不住要盘问个明白。我认为不太可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贾府的繁荣不是一天形成的,衰败同样不是一朝一夕,我相信在贾母交权之前以她多年的管理经验,就应该有所察觉了。正如书中第四十七回,用她自己的话说:“我进了这门子做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凭着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也经了些。”所以她当然知道生活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
不然她女儿贾敏的排场为什么没有套用到她的孙女儿、外孙女儿身上呢?尤其是她把吃剩的菜都一一分配了,她可不是寻常人家的老太太,这个舍不得、那个放不下,书中第七十五回写道:“上几次我就吩咐过,如今可以把这些蠲了罢,你们还不听,如今比不得在先辐辏的时光了!”而且红稻米粥自己吃了半碗,便吩咐:“将这粥送给凤哥儿吃去,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那一碗肉给兰小子吃去。”并且让鸳鸯、琥珀、银蝶都和尤氏一起吃饭。所以说老太太心里什么都明白。
贾琏为什么要找鸳鸯借当,那是因为他和王熙凤夫妻二人一内一外当着荣国府的家,谁有钱,他们俩心里明镜似的,用贾琏的话说:“宁撞金钟一下,不打破鼓三千。”贾母作为贾府内宅的第一大土豪那是绝对名副其实的!
其实老太太攒钱也还是为了儿孙,贾赦打老太太钱的主意直接遭到拒绝,贾琏通过鸳鸯偷偷将老太太的东西运出去当掉,以鸳鸯对贾母的忠诚度,肯定是要请示贾母的,老太太则假装不知情,任由他去。何以贾母对儿子和孙子的态度有如此天壤之别呢?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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