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骨肉》翻译|原文|赏析|评点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红楼梦诗词鉴赏《《红楼梦》十二支曲(警幻仙姑) 其五: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1)。恐哭损残年(2),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3)?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4)

【注释】

(1) “一帆”二句:一帆,代指一艘船。风雨,喻指路途艰难。路三千,极言路途遥远(三千非确数)。抛闪,抛下、撇下。

(2)  “恐哭损”句:恐怕父母哭坏了年老的身体。此首曲是以探春的口气写的,探春虑及父母年老,劝慰父母不要惦念她。残年,指一个人生命剩余的不多的岁月。

(3)  “自古”二句。穷通,贫穷与通达、显达。定,定数,迷信谓人世祸福都由前定。刘峻《辨命论》:“荣悴有定数,天命有志极。”离合岂无缘,分离会合难道没有因缘。缘,也是定数的意思。

(4)  “奴去”二句:奴,古代妇女自称,也称“奴家”。也,助词,表示句中停顿。《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牵连,这里指有一定关系(骨肉关系)而放在心上(挂念)。

【译文】

我乘上那艘船在风雨颠簸中驶向千里之外,骨肉亲人抛下了,故乡家园撇下了。爹娘啊,伤心哭泣恐怕有损寿年,敬告你们不要把女儿惦念!自古以来贫穷显达都有定数,分离会合难道就没有前世的因缘吗?从今往后我和你们分隔两地,只有各自保平安。我去了,万望爹娘亲人们不要牵挂和惦念!

【鉴赏】

曹雪芹原意,探春从可敬可佩的“骄”小姐到可歌可泣的“愁”小姐,高鹗将其改成“福”小姐

贾氏四姐妹中,三小姐探春是一位女儿才俊,看得出曹雪芹对她十分钟爱,着力塑造她。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喻,《红楼梦》中贾氏四姐妹,三位小姐如春天花园里的莺歌燕语,三小姐探春如秋天霜晨公鸡报晓。探春身上有着太多使读者喜欢而难以忘怀的优点,她的一些作为更是使读者感到惊喜和佩服。

探春最突出的优点是才高志大。对于她的判词说“才自精明志自高”,充分说明她不同寻常,她不是“娇”小姐,而是“骄”小姐——她的“才高志大”是值得骄人的。她是庶出,在封建制度下,正出与庶出子女在身份上有高低之分。这种高低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家长的看法,其二是自己的想法,都表现为低人一等。这两个方面,探春的母亲赵姨娘、弟弟贾环都有,惟独探春没有。老太太贾母、正室王夫人对赵姨娘、贾环都有看法,对探春却没有,王夫人和探春亲如亲生母女;探春自己不亢不卑,尤其没有一丁点儿低人一等的想法。这就证明曹雪芹对探春的钟爱,努力把她塑造成一位不同寻常的“骄”小姐,赋予“才高志大”最突出的优点。她的志大,用她的一番颇带感慨、悲壮意味的话最能表明了:“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早走了,立出一番事业来,那时自有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探春在才高方面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诗文上,对事物的分析看法上,谋划办事上,当家理财上……尤其是在当家理财上显示出她所具有的改革家的才能和魄力。因凤姐生病,王夫人把当家的大权暂交给她和李纨,探春在大观园里实行了超越时代二百多年的“承包制”,她说“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把大观园的花草地、林子、稻麦地承包给几个本分老诚的老妈子,老妈子又分包给众婆子、下人,这样一来,算算一年的产值达四百两白花花的银子。

曹雪芹赞赏探春有才,更赞赏她的“才自精明”。探春当家刚上阵就有惊人之举。她的母舅死,按照贾府惯例,死者家属可获银两资助,探春按照贾母屋里的几个老姨奶奶的惯例批准二十两,任凭母亲赵姨娘大哭大闹,也不多给一两,凤姐叫平儿来说可以适当添一些,也不行,反而在平儿面前将凤姐奚落一顿。经办的管家婆子来报时有意想蒙混过关,以便多支一些银子,李纨已松口给四十两,探春立即看出管家婆子的用心,将其狠狠地训斥一顿,命令她回去查实了惯例再来报。刚上阵在第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探春的“才自精明”,以及行权处事的勇气和魄力。对于探春,我们对“精明”两字还可以理解为透过事物现象洞察其本质,突出的例子发生在抄检大观园中。抄到探春住处时,她除了竭力保护自己的丫鬟不受抄检,并给了仗势的陪房王善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外,还面对着凤姐等人毫不留情地指出抄检是一件大丑事,“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是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以后大抄家的日子横竖要到来的,意思说凤姐等人还在梦中。探春的这一番举动、言辞,何等有勇气、有魄力,将问题看得何等透彻!探春“但凡是个男人,立出一番事业来”的形象,鲜明生动地矗立在读者的面前。

红学界有专家评论说,在探春身上,曹雪芹寄托了自己的“补天”思想,说探春在大观园实行的“开源节流”、“兴利除弊”等改革措施,是因为看到了贾府日益走向衰亡败落,企图挽“大厦之既倾”,是曹雪芹“补天”思想的体现。诚然作家对笔下的人物抱有什么态度,那是一定的,但是说在人物身上寄托作家本人的某种思想,却不一定。《红楼梦》开卷就表示了“无才补天”,说明曹雪芹在动笔创作《红楼梦》之前,对“补天”问题作过全面而深刻的思考,思考结果觉得自己“无才补天”,那么他就不会、也没有必要在《红楼梦》中进行“补天”实验,不会在任何一个人物的身上寄托“补天”思想,因为这是毫无意义的。再者,在书中安排“补天”实验,在人物身上寄托“补天”思想,与看破一切、放下一切的宿命论、虚无主义思想相矛盾,曹雪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探春本人想要挽救贾府的衰亡败落,在当家时的所作所为,特别是在大观园中实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可能有这个意思。但是就曹雪芹来说,安排这些情节只是出于塑造人物形象、刻画人物思想性格的需要,而没有想要寄托自己曾经深刻思考过、并承认自己“无才”为之的广义上的“补天”思想。

总之,曹雪芹对贾府三小姐探春的“才自精明志自高”十分赞赏,对她十分钟爱,甚至偏爱,这是事实,我们完全可以感觉出来。但是曹雪芹也不能违背《红楼梦》的整体构思与思想主题,只得含泪把她列入大观园众多悲剧型女子的行列:“生于末时运偏消”,随着贾府的全面衰亡败落,探春被迫涉海远嫁,“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父母亲人“哭损残年”,她自己“一帆风雨路三千”,从此再无音信。在曹雪芹的笔下,贾府三小姐探春应该是从一位可敬可佩的“骄”小姐,转为可歌可泣的“愁”小姐。但是到了高鹗的笔下,探春的悲剧型转变成了喜剧型,变成了一位“福”小姐,她嫁给暂时驻守南方海疆的贾政同僚之子,几年过后,探春随夫婿双双回到京都老家探亲。出现在王夫人等家人面前的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可见探春与夫婿感情很好,生活安好。“探春探亲”情节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