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刘元卿
昔楚人有宿于其友之家者2,其仆窃友人之履以归,楚人不知也。适使其仆市履于肆3,仆私其值而以窃履进4,楚人不知也。他日,友人见其履在楚人足而心骇曰:“吾固疑之5,果然窃吾履。”遂与之绝。逾年而事暴6,友人踵楚人之门悔谢曰7:“请为友如初。”
1履:鞋。2楚人:楚地之人。楚地,指长江中下游一带。3适:恰巧。市:买。肆:店铺。4私其值:把买鞋的钱据为己有。5固:本。6逾(yu)年:过了一年。7踵:足跟,引申为到、至。谢:请罪。
【析点】 短文颇具戏剧性。作者以楚人与友人、楚人与其仆编织成两组矛盾。矛盾围绕着仆窃友人之履这一事件交叉发展变化,产生了波澜起伏之情趣。
作者布局运用了“先纵后擒”之艺术手段。其“纵”或“擒”对“戏剧”的发展作用却不同。先说“纵”。仆窃友人之履,埋下了楚人与其友的矛盾基础,也为楚人与其仆的矛盾打下了埋伏。仆“市履于肆”“私其值”“以窃履进”,直接提出了楚人与其仆的矛盾,同时发展了楚人与其友的矛盾。友人发现楚人穿了自己的鞋,从而与楚人绝交,两者矛盾达到了激化,形成了全“剧”的第一个高潮。很明显,这一高潮是前面的情节层层蓄势、波澜涌动而逐步掀起的。再说“擒”。“事暴”是“擒”,它将楚人与其仆的矛盾激发到白热化程度,形成了全“剧”的第二个高潮,也是全“剧”高潮的顶峰。同时,它又是促使友人与楚人矛盾得以和解的因素。友人登门向楚人“悔谢”,也是“擒”。从而二人的矛盾真正得以解决。前一“擒”是“剧”的结尾,后一“擒”则是尾声了。经过矛盾的发展变化,楚人的单纯、镇定,友人的直率,仆的狡诈,性格都十分鲜明。这位仆尽管奸诈,但纸里包不住火,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以为得计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些俗谚之理,是值得这类奸诈之人深思的。同时,这则窃履的故事也在提醒着善良的人们,要善于识别狡诈之人,警惕他们肮脏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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