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干宝·葛祚碑
亦题《葛祚》。东晋志怪小说。干宝撰。原载《搜神记》卷十一。《法苑珠林》卷八十引载。李格非、吴志达《文言小说》选录。这是一则斗妖故事。叙写:葛祚任衡阳太守时,郡境(辖区)内有一只大木槎 (木筏)横拦水中,且能兴妖作怪。百姓为消灾避祸,为它立庙而祭祀。行旅之人若去庙中奉祭,“槎乃沉没”,便能顺利通过,否则船就会被撞坏。葛祚将离任所,“乃大具斧斤,将去民累”。晚上听见“江中洶洶有人声”,前往观看,只见木筏“沿流下数里,驻湾中”。从此后行旅者再无“沉覆之患”。衡阳百姓为表彰葛祚的功绩,为其立碑,上写“正德祈禳,神木为移”。小说通过葛祚移槎的故事,旨在颂扬那些为民去累除怪的济世英雄。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水乡百姓依水而谋生,又因水而多难,无法预测的狂风巨浪,时刻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船翻人亡之事时有发生。于是,人们便希冀有高人神仙来为他们消灾灭难。类似这样的故事便应运而生。作品中的“大槎”,即自然灾害的象征;而为民除怪的葛祚,便是人们理想的化身。他的降妖,凭着一颗赤子之心,一腔爱民之情,一身浩然正气,就使作为灾害象征的“大槎”,一改兴风作浪的妖怪特性,而乖乖地“驻于湾中”。人定胜妖的思想自然见出。值得注意的是,汉魏以来的描写斗妖题材的志怪小说中,斗妖降怪者,或神或仙,或神性英雄,或具有神奇本领、勇力的人;而本篇的斗妖者葛祚,非神非仙,也无奇法异术,只是一介地方官吏。显然葛祚的形象已经改变了斗妖者的形象特征。这样,本文就在斗妖类题材的作品中独辟了蹊径,翻出了新意。从志怪小说的发展看,无疑这是一种进步。作品构思精巧,能于细微处见精神。作者把葛祚降妖安排在他即将离任之时,在可为可不为中,表现人物甘冒风险,为民除害的精神风范。文末说,当地人为葛祚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为移。”在颂扬他义举的同时,又挖掘出了他的内在美德,虽为一句交待,可挟千钧之力,亦见作者匠心独运。《独异志》、《幽明录》皆采录此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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