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演义》的主要内容,《封神演义》导读
《封神演义》是明代的一部长篇小说。许仲琳著,一说陆西星著。今存最早刻本是明代金阊舒载阳刊本(藏日本内阁文库),全名“新刻钟伯敬先生批评封神演义”,别题 “批评全像武王伐纣外史封神演义”,20卷100回。此本卷2首页题“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金阊载阳舒文渊梓行”。源出舒本的康熙间 “清籁阁藏版”本,卷2题 “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伯敬钟惺批评” (据刘修业 《古典小说戏曲从考》)。其他刻本如“四雪草堂”康熙三十四年褚人获序本等,均不题撰者。孙楷第发现清初《传奇汇考》中《顺天时》传奇解题说:“《封神传》传系元时道士陆长庚所作,未知的否。”(案: 《曲海总目提要》同。)长庚是陆西星的字,“元时”乃 “明时”之误。因此《封神演义》的作者现有许仲琳和陆西星两种说法,而都只有孤证,难以确断。关于成书年代,鲁迅说: “张无咎作 《平妖传》序,已及《封神》,是殆成于隆庆万历间 (十六世纪后半) 矣。”( 《中国小说史略》)
许仲琳是明代南直隶(今江苏南京)人,生平不详。陆西星(1520—?),万历辛丑(1601)尚在世。南直隶兴化(今属江苏)人,著有 《南华副墨》、《方壶外史》等。(详见胡适 《陆长庚西星的年岁》)
《封神演义》是以武王伐纣的历史故事为线索写成的神魔小说。全书内容,鲁迅曾概括如下: “《封神传》始自受辛(案: 即纣王)进香女娲宫,题诗黩神,神因命三妖惑纣以助周。第二至三十回则杂叙商纣暴虐,子牙隐显,西伯脱祸,武成反商,以成殷周交战之局。此后多说战争,神佛错出,助周者为阐教即道释,助殷者为截教。……其战各逞道术,互有死伤,而截教终败。于是以纣王自焚,周武入殷,子牙归国封神,武王分封列国终。封国以报功臣,封神以妥功鬼,而人神之死,则委之于劫数。其间时出佛名,偶说名教,混合三教,略如 《西游》,然其根柢,则方士之见而已。”( 《中国小说史略》)
武王伐纣的故事在民间很早就有流传,到了宋元时代产生了讲史话本《武王伐纣平话》。《封神演义》便是在平话的基础上博采传闻、益以虚构和幻想而写成的。小说从开头至第30回,除哪吒出世的几回外,几乎完全根据平话加以扩大改编; 从第31回起至第87回则完全离开平话,放手专写神怪故事。(详见赵景深《〈武王伐纣平话〉与〈封神演义〉》)《封神演义》与一般的历史演义不同,鲁迅把它列入神魔小说类,指出:“书之开篇诗有云,‘商周演义古今传’,似志在于演史,而侈谈神怪,什九虚造,实不过假商周之争,自写幻想” (同上)。
《封神演义》中的纣王是一个暴君的典型,他沉湎酒色,听信谗言,杀妻诛子,残害臣民,甚至使用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如制炮烙、造虿盆、剖孕妇、敲骨髓等。在纣王的暴政统治之下,朝政日非,民不聊生。而西伯姬昌(周文王)和周武王则是儒家理想的“仁君”,得到人民的拥护。这种描写反映出武王伐纣乃是顺乎民意、“吊民伐罪”的正义之举。姜子牙提出的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是为 “以臣伐君”、“以下伐上”的反对独夫民贼的斗争提供理论根据的进步主张。一些研究者认为,书中有关纣王沉湎酒色久不设朝以及任意杀戮大臣等描写,曲折地反映了明代后期的现实政治状况。但是,作者的指导思想仍然是封建主义的王权、神权和天命论。王权至上的思想是和“以下伐上”相矛盾的,所以作者在肯定伐纣的正义性时,又竭力赞扬那些尽忠于纣王的大臣和反对武王伐纣的伯夷、叔齐。作者只得借助神权和天命论来解决这种矛盾,按照他的设计,“成汤气数已尽,周室天命当兴”,一切都是天意,最后无论哪一方,死后都被封神,正义与非正义的界线消失了。浓厚的天命论色彩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意义。
《封神演义》受人喜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充满了富于想象和夸张的神话色彩。神魔们的奇特形状和神异功能,如哪吒的莲花化身和风火轮、土行孙的土遁法、雷震子的肉翅等等,能令读者产生惊奇而愉悦的艺术感受。书中对哪吒闹海、剔骨还肉的歌颂,对脑袋朝后的申公豹倒行逆施的讽刺,还都具有积极的思想意义。据传作者 “意欲与 《西游记》 《水浒传》鼎立而三”,但《封神演义》艺术描写比较粗糙,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的,较《水浒》固失之架空,方《西游》又逊其雄肆,故迄今未有以鼎足视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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