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修类稿》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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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修类稿》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七修类稿》51卷、《续稿》7卷,明郎瑛撰。郎瑛(1487~1566),字仁宝,浙江仁和(今杭州)人。这部笔记成书于嘉靖年间,在明代笔记中是比较著名的一种。

《类稿》内容按类编排,共分为天地、国事、义理、辩证、诗文、事物、奇谑7类,《续稿》分类全同,每类各为1卷。其中“国事”门所记元明史事,如张士诚、陈友谅始末,三保太监郑和,本朝科场等等,均有裨考史。其考杭州宋代官署,则有为《咸淳临安志》和《西湖游览志》等书所不详的内容。《续稿》第2卷记嘉靖间浙江倭寇始末,备述因由,详实可信,这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事,故所记有较大参考价值。第43卷记姚广孝的事迹及传闻,为《明史》所不载,可供治史者参据。其“奇谑”门多笑话奇谈,亦颇可观,如第49卷记明正德间徽州大旱,知府祈雨不诚,神无感应,一士子作17字诗嘲之曰:“太守出祷雨,万民皆喜悦。昨夜推窗看,见月。”知府将他抓去打了18大板,他又作诗一首道:“作诗十七字,被责一十八。若上方言书,打杀。”这个故事后来广为流传。此书的缺点是其“辩证”、“诗文”、“事物”等门目中多因袭前人成说,作者自己的见解也往往迂腐无取,清初王士禛在《香祖笔记》中就曾加以指斥。其“天地”门又多附会阴阳五行,“奇谑”门侈谈神鬼报应,不可取。另外如“国事”门记杨维祯为明太祖所召,托疾因辞,最后作诗一首,自缢而死,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不知何据。

此书1958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断句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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