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驹支不屈于晋》简介|介绍|概况
此文选自《左传·襄公十四年》。旧传为春秋时鲁国史官左丘明所作。题目为后人所加。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说:“宜子责驹支之言,怒气相陵,骤不可犯。驹支逐句辩驳,辞婉理直。宜子一团兴致,为之索然。真词令能品。”今人沈玉成《左传选译》说:“晋国为了拒绝吴国提出的支援要求,又寻找借口责备戎人,以求树立正在失去的威信。戎子驹支没有被慑服,而是据理反驳,辞令委婉而严正,所以即使如《古文观止》,也不以‘戎狄’为嫌而选入了这一段文章。”今人林新樵《左传选》说:“从戎子驹支回答士匄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大多是穷山僻壤,他们披荆斩棘,开垦了许多田园山地,对国家是有贡献的,过去统治者,往往是欺压他们。士匄还是比较明白的,听了驹支的对话后,感到自己有错误,立即向驹支道歉,并请他参加盟会……本文对我们今天如何正确处理民族关系,也是颇有启发的。”此文记述鲁襄公十四年(前559年)晋国在向召集盟会时,晋范宣子意欲拘执戎子驹支,驹支据理辩驳终免于难的史实,表现了驹支临难不惧的坚强性格和娴熟高超的外交才能以及范宣子知错必改、勇于自责的可贵精神。驹支的辩辞,生动形象,善于运用譬喻说明事理,感染力很强。如说戎族帮助晋国一致御秦,便以捕鹿为喻,“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新鲜而具体,说明透彻而生动,后来汉司马迁在《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班固在其《汉书·蒯通传》中都有“秦失其鹿而天下共逐之”之语,即源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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