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义证》的主要内容,《说文解字义证》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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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义证》的主要内容,《说文解字义证》导读

《说文解字义证》是中国古代文字学著作。清桂馥著,书成后由灵石杨氏连云簃校刻,但流传不广。清同治九年(1870)张之洞又刻于湖北崇文书局,并为之宣扬,是书大行。

桂馥 (1736-1806),字冬卉,号未谷,山东曲阜人。乾隆五十五年进士,选云南永平县知县,居官多善政,嘉庆十年卒于官。《清史稿·儒林传》记载:“馥博涉群书,尤潜心小学,精通声义。尝谓: ‘士不通经,不足致用; 而训诂不明,不足以通经。’故自诸生以至通籍,四十年间,日取许氏 《说文》与诸经之义相疏证,为《说文义证》五十卷,力穷根柢,为一生精力所在。”所著尚有 《说文谐声谱考证》数卷(已散佚)、《札朴》十卷、《晚学集》十二卷、《缪篆分韵》五卷等多种。

本书共50卷,其主旨在于替 《说文解字》所释本义找出例证。因此,全书征引遍及经史子集及文字、音韵、训诂之书。就一般情况来说,桂氏的 “义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举例证明《说文解字》中的某字有某义(限于本义),第二部分是讨论许慎的说解。在第二部分中,或者引别的书的说解来证实许书的说解,或者引别的书所引许书以参证,或者引别的书来补充许书。如果许慎举《》、《书》、《左传》等书为例,桂氏还为之注上篇名;如有异文,还注上异文。如《说文解字》:“颖,禾末也,从禾,顷声。诗曰: ‘禾颖穟穟。’”桂氏义证道: “《汉书 ·礼乐志》: ‘含秀垂颖。’《文选·应贞诗》: ‘嘉禾重颖。’《思玄赋》: ‘发昔梦于木禾,既颖而顾本。’ 蔡邕 《篆势》: ‘颓若黍稷之垂颖。’《小尔雅》: ‘截颠谓之桎’,《尔雅》释文引作 ‘截颖’,‘禾末也’ 者,《广韵》同。又曰: ‘穗也。’ 李善注 《魏都赋》引本书作 ‘穗’ 也,《诗·生民》正义所引与本书同。《小尔雅》: ‘禾穗谓之颖。’ 《归禾序》: ‘异亩同颖’,郑注: ‘二亩同为一穗’。《文选·西都赋》: ‘五谷垂颖’,五臣注: ‘颖,穗也。’ 《诗·生民》: ‘实颖实粟’,传云: ‘颖,垂颖也。’正义: ‘言其穗重而颖垂也。’……”。全书虽然多数篇幅皆是如此旁征博引,不厌其烦地排列例证、材料,但又不同于一般的随便堆积材料,而是有选择、有次序、有条理地列举。正如王筠评价的那样: “桂氏引证虽富,脉络贯通,前说未尽,则以后说补苴之;前说有误,则以后说辨证之。凡所称引,皆有次第,取是达许说而止,故专胪古籍,不下己意也。读者乃视为类书,不亦昧乎?” ( 《说文释例· 自序》)

与段玉裁的 《说文解字注》、朱骏声的 《说文通训定声》、王筠的《说文释》等其他三家的研究论著相比,本书虽不免少有发明之嫌,但其“专胪古籍”、“博证求通”的特点,对后代研究 《说文》特别是初学 《说文》者作用更大。清人张之洞在本书序中评价说: “窃谓段氏之书,声义兼明而尤邃于声:桂氏之书,声亦并及而尤博于义。段氏钩索比傅,自以为能冥合许君之旨,勇于自信,欲以自成一家之言,故破字创义为多;桂氏敷佐许说,发挥旁通,令学者引申贯注,自得其义之所归。故段书约而猝难通闢;桂书繁而寻省易了。夫语其得于心,则段胜矣;语其便于人,则段或未之先也。其专胪古籍,不下己意,则以意在博证求通,展转孳乳,触长无方,非若谈理辨物,可以折衷一义。亦如王氏《广雅疏证》、阮氏 《经籍籑诂》之类,非可以己意为独断者也。”当然,本书的缺点也是不少的。其最大的错误在于桂氏著作思想,认定许慎《说文解字》中所讲的都是对的。这样一种指导思想,使他在以群书古籍中寻找例证为《说文解字》的说解作证明时,必然有许多失之勉强。如 《说文》说: “为,母猴也。”桂氏在 《义证》中便说: “母猴也者,陆机云: ‘楚人谓之沐猴’,馥谓‘沐’、‘母’ 声近。”虽然从古音学上来说 “沐”、“母”声近,但声近并不能证明 “为”可以训为 “母猴”。诸如此类的牵强之说,书中尚有不少。由于本书为清代《说文》四大家之一的重要论著,且资料丰富,因此,近现代学者研究 《说文》者皆以之为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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