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口中剿匪记》原文阅读|主旨理解|赏析|读后感
丰子恺
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齿拔光。为什么要这样说法呢? 因为我口中所剩十七颗牙齿,不但毫无用处,而且常常作祟,使我受苦不浅。现在索性把它们拔光,犹如把盘踞要害的群匪剿尽,肃清,从此可以天下太平,安居乐业。这比喻非常确切,所以我要这样说。
把我的十七颗牙齿,比方一群匪,再像没有了。不过这匪不是普通所谓“匪”,而是官匪,即贪官污吏。何以言之? 因为普通所谓“匪”,是当局明令通缉的,或地方合力严防的,直称为“匪”。而我的牙齿则不然:它们虽然向我作祟,而我非但不通缉它们,严防它们,反而袒护它们。我天天洗刷它们;我留心保养它们;吃食物的时候我让它们先尝;说话的时候我委屈地迁就它们;我决心不敢冒犯它们。我如此爱护它们,所以我口中这群匪,不是普通所谓“匪”。
怎见得像官匪,即贪官污吏呢? 官是政府任命的,人民推戴的。但他们竟不尽责任,而贪赃枉法,作恶为非,以危害国家,蹂躏人民。我的十七颗牙齿,正同这批人物一样。它们原是我亲生的,从小在我口中长大起来的。它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与我痛痒相关的。它们是我吸取营养的第一道关口。它们替我研磨食物,送到我的胃里去营养我全身。它们站在我的言论机关的要路上,帮助我发表意见。它们真是我的忠仆,我的护卫。讵料它们居心不良,渐渐变坏。起初,有时还替我服务,为我造福,而有时对我虐害,使我苦痛。到后来它们作恶太多,个个变坏,歪斜偏侧,吊儿郎当,根本没有替我服务、为我造福的能力,而一味对我贼害,使我奇痒,使我大痛,使我不能吸烟,使我不得喝酒,使我不能作画,使我不能作文,使我不得说话,使我不得安眠。这种苦头是谁给我吃的?便是我亲生的,本当替我服务、为我造福的牙齿! 因此,我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在这班贪官污吏的苛政之下,我茹苦含辛,已经隐忍了近十年了!不但隐忍,还要不断地买黑人牙膏、消治龙牙膏来孝敬它们呢!
我以前反对拔牙,一则怕痛,二则我认为此事违背天命,不近人情。现在回想,我那时真有文王之至德,宁可让商纣方命虐民,而不肯加以诛戮。直到最近,我受了易昭雪牙医师的一次劝告,文王忽然变了武王,毅然决然地兴兵伐纣,代天行道了。而且这一次革命,顺利进行,迅速成功。武王伐纣要“血流漂杵”,而我的口中剿匪,不见血光,不觉苦痛,比武王高明得多呢。
饮水思源,我得感谢许钦文先生。秋初有一天,他来看我,他满口金牙,欣然地对我说:“我认识一位牙医生,就是易昭雪。我劝你也去请教一下。”那时我还有文王之德,不忍诛暴。便反问他:“装了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他说:“夫妻从此不讨相骂了。”我不胜赞叹。并非羡慕夫妻不相骂,却是佩服许先生说话的幽默。幽默的功用真伟大,后来有一天,我居然自动地走进易医师的诊所里去,躺在他的椅子上了。经过他的检查和忠告之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口中的国土内,养了一大批官匪,若不把这批人物杀光,国家永远不得太平,民生永远不得幸福。我就下决心,马上任命易医师为口中剿匪总司令,次日立即向口中进攻。攻了十一天,连根拔起,满门抄斩,全部贪官,从此肃清。我方不伤一兵一卒,全无苦痛,顺利成功。于是我再托易医师另行物色一批人才来。要个个方正,个个干练,个个为国效劳,为民服务。我口中的国土,从此可以天下太平了。
1947年冬于杭州。
俄国文艺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概念:语言的“陌生化”(又译作“奇异化”)。他认为,诗歌史其实就是诗歌语言不断陌生化的历史。语言的陌生化的好处在于它提供给读者新鲜的感觉,于是翻新出奇的审美感受也就寓于其中了。本篇的篇名“口中剿匪记”,就绝对是语词的新鲜的组合,是陌生化的比喻。作者将“口中”与“剿匪”这两个词硬性搭配在一起,按西方的诗歌修辞学术语来说,就是“暴力性嵌合”。虽然读者对这两个词分别很熟悉、很理解,但对这陌生的词语组合的意义却不甚了然,于是就急于想弄明白它的完整的意思,产生了阅读的兴趣与接受的期待。还有一个“记”字,它的意思是在暗示“故事”,这就更加强了读者的阅读欲望了。
文章的第一句话就点了题:“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齿拔光”。原来“剿匪”是个比喻,“匪”就是“病牙”,“剿匪”就是“拔牙”,“剿匪记”就是拔牙的经历。这比喻是新奇、独特的,但作者是否有点“小题大作”呢?对病牙的痛恨是否能与对土匪的厌憎等量齐观呢?读者可能产生类似的疑问。作者针对读者可能产生的疑问的策略是:干脆“小题大作”到底,彻底地把病牙——土匪的比喻扩大化。于是病牙成了官匪、贪官污吏的比喻,人的身体成了社会、人民的比喻,拔牙成了治疗社会弊病的政治性比喻,拔牙治病的正当性成为改革社会与根治劣政的合法性理由。
作者的叙事策略是“以小喻大”,用人人皆知的日常生活的小道理喻指一般老百姓并不十分明了的政治的大道理,从而收到深入浅出、说服力强的效果。从议论文的角度说,作者运用的是类比推理,即病牙要除,贪官污吏就像病牙,所以贪官污吏必须“拔除”。这样的观点,老百姓容易明白,容易感同身受,也易于心悦诚服地接受。这就是比喻的力量。一个好的比喻有时胜过反复、严密的逻辑论证。
一个较为复杂的比喻也是有逻辑的。当作者将“我身体”比喻为社会有机体与全体人民时,便有了好牙、病牙、拔牙、装牙的过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比喻意义即好官、贪官、惩官、换官的社会变动和政治理想的描述。其核心是关系比喻,即用“身体”与“牙”喻指“社会”(人民)与“官吏”(政治)。牙是为身体服务的,因此官吏也应为人民造福;病牙是身体一部分的变坏,贪官污吏也是社会机体的异化,必须医治。这样一来,作者谈的是治牙病,影射的却是当时的政治。本篇写于1947年冬,国民党统治区内政治腐败,贪官盛行,像丰子恺这样的知识分子也“不平则鸣”了。他把自己的十七颗病牙,比作贪官污吏,“一味对我贼害,使我奇痒,使我大痛,使我不能吸烟,使我不得喝酒,使我不能作画,使我不能作文,使我不得说话,使我不得安眠”。一连八个排句,义愤之情溢于言表。或许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不得生存。这也是当时老百姓生存状态与心境的一种写照。
丰子恺以比喻的方法言政,也是当时言论控制下可行的策略。他谈治牙的详细经历与感受,似乎是身边琐事,偶感而发,从而增加了一定的安全系数。但其影射意味,读者们心知肚明。最后指出一点,俗语说:“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也就是说,比喻都有不恰当的引申的一面。比如,作者把医生给他装上的一口新牙,比喻成好官,“个个方正,个个干练,个个为国效劳,为民服务”,但我们知道,这只是一副“假牙”而已,它的功能是抵不上真的好牙齿的。因此以假牙喻好官是有缺陷的,这就是所谓“蹩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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