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关于封建君权的评论与影响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黄宗羲关于封建君权的评论与影响

黄宗羲关于学校的主张,表现出了他的远见卓识。他认为学校不仅为了“养士”(培养人才),而且应当成为独立的舆论机关,“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明夷待访录·学校》)。这样,学校就成了“公其非是”的论坛,甚至比君主的权威还要大一些。这个观点虽是脱胎于东汉时太学生的清议与宋朝诸生的伏阙上书,但与此并不完全相同,因为黄宗羲着眼于探求限制君主权力的措施,一方面他想以学校作为监督政府的舆论机构,另外他又主张以推选出来的贤者担任有实际权力的宰相,以补救世袭君主的不贤,含有限制封建君主的思想内容,近代学者多以此为议院的渊源。

黄宗羲关于封建君权的评论,不仅比前人进步,而且超过了同时代的思想家。当时,唐甄作《潜书》97篇,其中也有评论封建君权的话,如说:“大清有天下,仁矣。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前一句为虚语,后一句才是实话。何以“凡为帝王者皆贼”?他论证说:“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潜书·室语》)又说:“海内百亿万之生民,握于一人之手,抚之则安居,置之则死亡,天乎君哉,地乎君哉!”(《潜书·鲜君》)可见唐甄对封建君权的揭露相当尖锐,可是其中理论的分析不足,缺少观点。黄宗羲比唐甄站得高些,他没有局限于揭露,而是进一步提出了许多有理论意义的观点,如前面指出的“天下为主,君为客”;出仕“非为一姓”;封建主义之法是“一家之法”;应当“公其非是于学校”等。所以,关于封建君权的评论,黄宗羲的言论在古代社会里算是站得最高的。

任何一种观点都不是偶然产生的。黄宗羲对封建君权做出的一些评论,是和他所处的时代以及他自己的经历分不开的。他处于封建社会晚期,其时明朝的“奄宦”之害特别炽烈,由此更为集中地暴露出封建王朝的腐朽。熹宗时大宦官魏忠贤操纵朝政,掌握了全部中央机构,并加强厂卫特务制度,“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僇,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明史》卷三〇五《魏忠贤传》)。当时与魏党相对立的是东林学派,他们是一些具有改良思想的中下层官吏,利用宋代杨时的东林书院作为聚会的场所,经常以讲学为名,议论朝政。他们反对宦官专权,揭露税监的勒索搜刮,要求减轻对人民的压榨。不过,东林学派在理论上和学术上都没有什么创新,他们小心翼翼地遵奉理学的传统,在其纲领性的《东林会约》中就特别称举了“尊经”的一条。他们中间有些人被捕受刑,对皇帝不敢有半句怨言,竟写出像“君恩未报,愿结来生”(《明季北略》卷二)、“臣罪应难赦,君恩本自宽”(《玉镜新谭》卷二)之类的句。即或如此,东林学派还是遭到宦官的迫害,被指为邪党。熹宗天启六年(1626)魏忠贤拆毁东林、首善书院,大肆搜捕东林党人,许多人冤死狱中,黄尊素也未能幸免。黄宗羲从东林学派的活动和父亲的遭遇里对“奄宦”之害体会得最深。

东林学派被镇压以后,继之而起的则是复社的较为广泛的集会活动。思宗崇祯六年(1633),由张溥主持,举行了虎邱(在苏州)大会,从山左、江右、晋、楚、闽、浙各地赶来参加的有几千人。复社以“期与四方多士共兴复古学,将使异日者务为有用”(眉史氏《复社纪略》卷一)为宗旨,他们的政治态度和东林学派大体相同。在崇祯以至南明时期,复社人物与当权的反动势力进行了多次斗争。崇祯十一年(1638),南京诸生140人,以黄宗羲和顾杲为首,作“防乱公揭”,反对魏忠贤的遗党阮大铖。南明弘光朝,阮大铖执政,复社人物受到迫害。由此可以看出,黄宗羲的个人经历,使他认识到明朝衰败的原因在于“奄宦”的干乱朝政。他在《明夷待访录·奄宦上》中带着激愤的口吻说:

“奄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汉、唐、宋有干与朝政之奄宦,无奉行奄宦之朝政,今夫宰相六部,朝政所自出也;而本章之批答,先有口传,后有票拟;天下之财赋,先内库而后太仓;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后法司,其他无不皆然”(《明夷待访录·奄宦上》)

黄宗羲对于明朝“奄宦”之害做了淋漓尽致的揭露,所谈都是事实。这是明朝腐败的一种现象,他没有找到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他在《明夷待访录》中评论君权,大都是从抨击“奄宦”出发的,这一点和东林学派思想相似,不过黄宗羲还进一步指责了封建君主。但他并没有明白主张君主制度应当革除,只是要求改革政府机构,他说:“吾意为人主者,自三宫以外,一切当罢”(《明夷待访录·奄宦下》),使“奄宦”无从施其技。又认为明朝没有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明夷待访录·置相》)。所以改革弊政,必须从设立宰相始,而宰相应当由贤者担任。

他的政治图案是这样:“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员。每日便殿议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谏官东西面以次坐。其执事皆用士人。章凡奏进呈,六科给事中主之,给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明夷待访录·置相》)。这大约就是黄宗羲的理想政治,其中含有限制君主权力、防止“宫奴”(宦官)掌权的思想。至于君主立宪的设想,那是近代先进人物从西方搬来的,在黄宗羲的那个时代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上。

黄宗羲关于封建君权的评论只见于他的《明夷待访录》一书,其他著作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这可能是由于清朝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使他不能不有所忌讳。就在黄宗羲写成《明夷待访录》的当年,清初文字狱波澜初起:孙奇逢所撰《甲申大难录》案,该书辑录了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攻克北京时的明廷亡臣,山东济宁州牧将书稿刊印出版。康熙二年,事被告发,说它是一种纪念亡明的书籍。济宁州牧被逮,孙奇逢也被传审,押往北京。此事与黄宗羲没有牵连,但此后他便不再议论政治,而是潜心于学术史的研究,后来撰述《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开学术史研究的新范式。又作“四书”“五经”讲义诸种,其中偶尔透露出一些抨击现实的议论,但都不像《明夷待访录》那样锐利有力,大部分讲的是封建伦理纲常。例如他在《孟子师说》一书中说,《孟子》七篇以“仁义”为“宗旨”(《孟子师说》卷一)。又借用他的老师刘宗周的名义说:“盈天地间无所谓万物,万物皆因我而名,如父便是吾之父,君便是吾之君。君父二字,可推之为身外乎?然必实有孝父之心,而后成其为吾之父。实有忠君之心,而后成其为吾之君。”(《孟子师说》卷七)

黄宗羲的政治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产物,它不同于西欧各国早期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阶级矛盾、统治集团的腐朽以及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对他起了惊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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