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意象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意象

古代诗学概念。指创作主体通过艺术思维所创造的融汇了主体意趣的形象。较早见于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篇:“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意象”之词,虽正式由刘勰提出,但其理论含义,又自有其渊源。“意”与“象”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语词,“意”指主体对包括自身在内的一切事物的认识和认识活动,如《庄子·外物》“得意而忘言”,其“意”就是主体的认识。“象”则指可被人感知的一切事物(包括自然和社会)的具体形象,如《易·系辞上》:“见乃谓之象。”不过由此又可引申出模仿和象征的意思。如《系辞传上》:“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后一个“象”就是圣人模仿自然而创造的、物化人的认识的图像。正是《易·系辞上》首次把“意”和“象”联结使用:“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提出了言、象、意关系的论述,为后世“意象”作为美学概念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哲学基础。而魏玄学家王弼《周易略例·明象》又对言、象、意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具体内容详见“言意之辨”。他把言、象作为意的不同层次的信息载体和物化形态,又揭示了触类取象、因义选言的思维规律。不过,王氏所说的“意”仍是理性内容,因此,其称“言”、“象”也就还不具有审美形式的意义。最早把言、象、意引进文艺领域而赋予审美意义的文论家是陆机。其《文赋序》云:“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陆氏以文、物、意为文章写作的三大要素。三者同言、象、意相比,基本相似,又略有不同,关键在于艺术思维的审美内容的不同。“文”近似于“言”,指语言文字符号系统,但陆氏之“文”又不是纯属“意”的载体,而是自身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也即《文赋》所称的音声迭代,五色相宣的艺术形式。“物”有二义,一指客观事物,二指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的映象,即《文赋》所称“情瞳昽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是产生审美新质的过程。而陆氏之“意”,不仅是人对事物的理性认识,更主要的是感物而生的情感。陆机把创作过程看作是由感物生情到情物交融,再选义择声,物化为美的作品的过程。比较而言,王弼讲“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是运用类比思维方式以取象达意的过程。而陆机所讲“情瞳昽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则是运用艺术思维规律,达到审美统一的过程。虽没正式用“意象”,但陆机所论与后来刘勰的“意象”内涵接近,具有全新的审美意蕴而启迪了后人,从而成为从哲学中的“意”“象”论向艺术审美“意象”论转化的中介环节。《文心雕龙》中的“意象”,已明显是指艺术思维展开时,创作主体头脑中浮现的融会主客观的映象,而不是创作终结时的艺术形象或境界。唐宋以后,“意象”概念普遍使用。相传王昌龄《诗格》“久用精思,未契意象”,所称“意象”已具有情意与物象达到审美统一的内涵,但意义仍缺乏明确性。发展到司空图《诗品·缜密》:“是有真迹,如不可知。意象欲生,造化已奇。水流花开,清露未晞,……犹春于绿,明月雪时。”这时的“意象”,才完全成为诗人头脑中审美创造的第二自然或艺术境界,“意象”概念在中国诗论中的美学地位才算牢固地确立了。宋以后,“意象”有时作为艺术境界来使用,义略同于“意境”。另外,“意象”在书画理论中,也含义丰富,颇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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