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论著述·说诗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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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研究·诗论著述·说诗晬语

诗话著作。清沈德潜撰。二卷。卷上一百二十二则,第一至十一则总论诗道,第十二则开始依次论述《诗经》、楚辞、汉、魏、六朝、唐诗的体制特征;卷下九十五则,前二十九则续论宋、金、元、明诗的特征,第三十则以下泛论作法、题材、选诗、考订。对诗歌格调的研究,占据了全书的大部分。但沈德潜的格调说比别人更多地论及了思想学识修养在诗创作中的作用。他说:“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如太空之中,不着一点;如星宿之海,万源涌出;如土膏既厚,春雷一动,万物发生。古来可语此者,屈大夫以下,数人而已。”在沈德潜的诗论中,“襟抱”、“学识”的主要内容乃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不过沈德潜的“温柔敦厚”同时也包含着对艺术形式表现的要求,指的是“比兴互陈,反复唱叹,而中藏之欢愉惨戚,隐跃欲传”。卷上首条即总结了格调形式和诗教内容两方面的得失关系:“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其重也。秦汉以来,乐府代兴;六代继之,流行靡曼。至有唐而声律日工,托兴渐失,徒视为嘲风雪,弄花草,游历燕衎之具,而诗教远矣。学者但知尊唐而不上穷其源,犹望海者指鱼背为海岸,而不自悟其见之小也。今虽不能竟越三唐之格,然必优柔渐渍,仰溯《风》、《雅》,诗道始尊。”这段话特别指出唐诗声律和《诗经》的风雅传统,具体提出了格调和诗教的原则,又指出讲究格调对于诗歌的损害,以及他欲折衷两者的用心,可以视作全书乃至沈氏全部诗学见解的纲要。不少封建正统论者每嫌屈原“露才扬己”,嫌白居易诗浅露,缺乏含蓄风味。沈德潜却对屈原和白居易作了充分的肯定,表明他的“温柔敦厚”原则,无论作为思想标准还是艺术标准,都相当宽泛。但这一标准在具体运用中也有趋于极端的情况。他曾将唐诗与楚骚、汉诗作比较,认为楚骚最合标准:“托陈引喻”,“深有取于辞之重,节之复”;汉诗次之:“汉人五言兴而音节渐亡”;“至唐人律体兴,第用于对偶平仄间,而意言同尽矣。求其馀情动人,何有哉?”在这一论断中,温柔敦厚的原则与诗体格律的发展竟形成无法调和的对峙关系,夸大了诗教的积极性和格律的消极性。虽然如此,此书的主要成就却也正在于对历代诗歌格调规律的总结。书中对于诗体发展史上重大转变时节的把握,对于各体艺术特征的揭橥,对于以李、杜为中心的作家的品评,态度公允客观,识见开阔,避免了“神韵”论等的局狭之病。此书版本甚多,常见的有人民文学出版社排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清诗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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