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诗镜总论》新诗鉴赏
诗论,一卷,明陆时雍撰。时雍见《古诗镜》。陆氏有古诗、唐诗选本名《古诗镜》《唐诗镜》。此为二选本之总论。
本书以论诗之特质和先秦至唐诗人作品特色为主。作者重视诗歌各种体制最初作品之特质,又以此特质衡量后世诗作,因而得出文学退化的结论:“诗有六义,颂简而奥,夐矣尚矣。大雅宏远,非周人莫为。小雅婉娈,能或庶几。风体优柔,近人可倣。然体裁各别,欲以汉魏之词,复兴古道,难以冀矣。西京崛起,别立词坛,方之于古,觉意象蒙茸,规模逼窄,望湘累之不可得,况《三百》乎?”西汉尚如此,那么东汉、魏晋南北朝则愈加衰退,至唐更是等而下之,一代不如一代了。对于诗歌史的总体看法如此,对各种体裁的评价则更是如此。
如四言诗在陆时雍看来是应该“优而婉”的,而这种体裁是“衰自西京,绝于晋宋”的。
五言则在汉“遂为鼻祖,西京首首俱佳”,如言“《十九首》近于赋而远于风,故其情可陈,而其事可举也。虚者实之,纡者直之,则感寤之意微,而陈肆之用广矣。夫微而能通,婉而可讽者,风之为道美也”。
至于唐代的五古比起两汉来是有“八不得”之缺点的:“古人情深,而唐以意索之,一不得也;古人象远,而唐以景逼之,二不得也;古人法变,而唐以格律之,三不得也;古人色真,而唐以巧绘之,四不得也;古人貌厚,而唐以姣饰之,五不得也;古人气凝,而唐以佻乘之,六不得也;古人言简,而唐以好尽之,七不得也;古人作用盘礴,而唐以径出之,八不得也。”这简直是一无是处了。
对七言、律体他都有这种看法,总之,时雍认为某种体制,以初作为最佳,以后则每况愈下,否认体制也有一个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陆氏认为唐诗不如古诗,其主要观点就是古诗情深,唐诗情不足常以意补之。他说:“夫一往而至者,情也;苦摹而出者,意也;若有若无者,情也;必然必不然者,意也。意死而情活,意迹而情神,意近而情远,意伪而情真。情意之分,古今所由判矣。”
“情”往往不速而至,因为它是非理性的,是不确定的;而“意”是被理性支配的。时雍这些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情”“意”是不是唐诗与古诗之分野,这是不能苟同陆时雍意见的。另外诗歌是抒情的,它固然应该以情胜,但是“意”也不一定破坏“情”,而是辅“情”而行的。像《涂山女歌》“候人兮猗”就此一句,纯以情行。两汉时,五言诗刚刚形成,用以写情,情尽而止,因此,《古诗十九首》给人印象是“情深”。其后社会生活日益复杂,诗歌所要表现的东西越来越多,诗歌体制也有所变化(例如人们对格律的追求)。纯粹的“情”已构不成一首完整的诗歌,其中有些需要“意”补足,或需要“意”衔接和调整。一首律诗有两三句出于情,也就很难得了。格律诗的出现就与纯粹的“情”已经构不成一首诗有关。唐代尚且如此,宋以后就更是这样。因此,陆氏的要求不仅不符合实际,而且是无视诗歌发展变化的。这种意见对王夫之有一定影响。
作者富于艺术修养,书中对诗歌所作的艺术分析和艺术判断,时见精义。
有中华书局1983年排印《历代诗话续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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