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部农谭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戏曲论著。清焦循(生平见《剧说》条)撰。成书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是焦循在柳荫豆棚之下和乡邻谈论“花部”剧目的札记。清李斗《扬州画舫录》云:“两淮盐务,例蓄‘花’、‘雅’两部,以备大戏。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统谓之乱弹”。中国古代戏曲发展到清中叶,地方戏曲蓬勃兴起,但文人雅士视为鄙俚,绝少留意和论述。焦循不同流俗,明确提出“梨园共赏吴音,而余独好花部”。在《花部农谭》的序文中,他更明确地宣称:“此农谭耳,不足以辱大雅之目”。以“农谭”命名其书,足见其不屈从时俗的艺术独好和胆识。“花部”戏之所以受到焦循的推崇,就在于其文“质直”而富“性情”,“其音慷慨”,使人看后“血气为之动荡”。焦循本着对“花部”戏的特殊爱好,选取了其中十部著名的剧目,叙其本事,并加以考证和评论。其中他最推崇的是《赛琵琶》和《清风亭》。他认为“彼谓花部不及昆腔者,鄙夫之见也”,他竭力赞扬《赛琵琶》,认为“高氏《琵琶》,未能及也”,由此可见其对“花部”之“独好”。在对具体剧目的评论之中,也反映出焦循的艺术见解。如论述历史剧,他指出历史剧要正确处理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的关系,不能“抄袭”历史,认为明人传奇《八义记》之所以不成功,原因即在于“直抄袭太史公”,以致于“板拙无聊”。主张历史剧一方面不能“抄袭”历史,进行艺术的虚构,一方面又要大体符合历史真实,不能南辕北辙。在剧评中,焦循较重视戏剧的矛盾冲突和戏剧效果等问题,要求剧作能以“侈谭故事”达到“鼓掌解颐”的艺术效果。在人物形象塑造的问题上,焦循十分注重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如他论《赛琵琶》中的陈世美,在表现其弃妻、逐妻、杀妻的同时,“须于其极可恶处,看他原有悔心。名优演此,不难摹其薄情,全在摹其追悔。当面诟王相、昏夜谋杀子女,未尝不自恨失足。计无可出,一时之错,遂为终身之咎,真是古寺晨钟,发人深省。高氏《琵琶》,未能及也。”这正是《赛琵琶》在艺术上高于《琵琶记》之处,也是焦循之所以“喜之”的原因。《花部农谭》不仅提供了许多民间地方戏曲的珍贵史料,而且提出了不少关于戏曲批评的真知灼见,尤其作为研究地方戏曲的第一部专门论著,在中国戏曲史和戏曲批评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

有焦氏原稿本及《怀豳杂俎》本。收入《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八),1959年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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