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词论· 白雨斋词话》新诗鉴赏
词论,十卷,清陈廷焯撰。廷焯见《云韶集》。
陈氏继承和发扬了常州词派的理论,推尊词体,认为它“能上溯风》《骚》,与为表里”。并主张作词贵在有所感触,有所寄托:“夫人心不能无所感,有所感不能无所寄;寄托不厚,感人不深;厚而不郁,感其所感,不能感其所不感……后人之感,感于文不若感于诗,感于诗不若感于词,诗有韵,文无韵,词可按节寻声,诗不能尽被管弦。”(《自序》)
陈氏提出:“作词之法,首贵沉郁。”所谓“沉郁”就是“意在笔先,神余言外。写怨夫思妇之怀,寓孽子孤臣之感。凡交情之冷淡,身世之飘零,皆可于一草一木发之。而发之又必若隐若现,欲露不露,反复缠绵,终不许一语道破,匪独体格之高,亦见性情之厚”。
陈氏是从内容与形式统一的角度看待“沉郁”这一风格的,他认为这种风格是词体最应有的风格,亦是最崇高的风格。它来源于作者深厚博大的情感,这种情感往往与国家休戚、民众苦乐、士大夫的出处有关。
他对辛弃疾的忧国忧民之作极为赞许,认为他是“词中之龙也。气魄极雄大,意境却极沉郁”。
对于宋遗民王沂孙怀念故国之作也称赞备至,认为“碧山词,性情和厚,学力精深,怨慕幽思,本诸忠厚,而运以顿挫之姿,沉郁之笔”。在表现上多用比兴手法,做到“意在笔先,神余言外”。并采用婉曲之笔,切忌直露,在遣词造句、用字选韵上要典雅,切忌鄙俚,这样才能写出“体格”高的作品,才符合“沉郁”风格的要求。
作者还把“沉郁”纳于儒家诗教。他主张:“温柔为体,沉郁为用。”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否定了许多慷慨激昂、摅写壮怀、指斥当道的优秀作品。如他对陈亮、刘克庄一些作品评价有失公允。
在“沉郁”之外,他肯定的还有“直截痛快”风格的作品。
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上,他主张“表里俱佳,文质适中”。这样的作品是词中上乘,有些“质过于文”者,如苏轼、贺铸、辛弃疾、张皋文的一些作品,陈氏也认为属于上乘。至于文胜于质则属于次乘了。
他还提出了词中“四圣”,主张“词法莫密于清真,词理莫深于少游,词笔莫超于白石,词品莫高于碧山,皆圣于词者”。在四者之中又独推尊王沂孙,言“碧山则源出《风》《骚》,兼采众美,托体最高”,甚至以杜甫为拟。
全书对由唐至清历代有代表性的词人皆有评论,持论也较为公允,可作为一部小词史读。
作者最反对“鄙词”“游词”“俚词”。所谓“鄙词”就是刘过的《沁园春》的咏“美人足”“美人指甲”之类。所谓“游词”也就是指浮泛应酬之作。“俚词”则指柳永、黄庭坚等人的俚俗之作。
此书原作十卷,后删定为八卷刊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据此排印刊行。后发现陈氏手稿足本,今人屈兴国据此足本加以标点、校勘、注释,后附其早年所著抄本《云韶集》中的论词文字和有关陈氏的史料,由齐鲁书社1983年排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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