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命题·格物致知
儒家认识论的命题。简称 “格致”。语出《礼记·大学》: “致知在格物。” 如果照字面直译,就是: 求得知识在于穷究事物的道理。这很容易被现代人误解为是一种科学的认识论。晚清就曾经以 “格致”来统称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其实,在儒家那里,“格物致知”是一个道德哲学命题,与自然科学风马牛不相及。《礼记·大学》说得非常清楚: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物”的意思就是 “事”,但这个 “事”不是泛指自然世界的物理,而是特指人类社会的事理; “知” 就是五常中的 “智”,是道德智慧,而不是科学智慧。“格物致知” 是“正心诚意” 的前提,是 “修齐治平” 的基点,但宋以后儒家对“格物致知” 的理解却存在很大分歧。宋代理学家朱熹曾将 “物”解释成 “天下之物”,认为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所以,“即凡天下之物,都应因其已知之理而日加穷究,以求达到其极点。天长日久,一旦豁然贯通,对众物的表里精粗就会无不知晓,而我心也就无不明朗。” 朱熹只是企图以知识作为道德信仰的支柱,并非要人将心力放在钻研自然物理上。陆九渊则针锋相对,反对在心之外去穷理求知,而将“格物致知”理解为 “格去物欲”而求得天理。明代王守仁也反对朱熹的 “即物穷理”,他曾说: “先儒解 ‘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 于是将 “格物致知”说成 “致知格物”,“致知”是 “致良知”,“格物” 就是 “正物”,就是 “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把心中的 “良知” 贯彻到事事物物中去,使事事物物与我心的 “良知” 相符合。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理解,是宋明儒学的一大公案。简单地说,朱熹强调“道问学”,主张从宇宙回到我心,是归纳;陆王强调“尊德性”,主张由我心推广到宇宙,是演绎,但最后却是 “殊途同归”,目的都在个人的道德修养,而不在科学地认识客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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