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温庭筠为姚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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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温庭筠为姚勖所

温庭筠早以词赋闻名,扬州留后姚勖甚为赏识,屡以钱帛相赠。庭筠则将得到的钱帛都花在酒楼倡馆中,姚怒,即笞逐之,庭筠因此而不得登第。《玉泉子》:“庭筠少年,其所得钱帛,多为狭邪所费。勖大怒,笞且逐之,以故庭筠不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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