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学说·法教
即“以法为教”,与礼教相对。《史记·秦始皇本纪》 引李斯言: “私学而相非法教。” 即指秦王朝所施行的 “以法为教”。这一主张首倡于战国法家韩非。韩非从为君主富国强兵的立场出发,倡导耕战,鼓吹全民皆兵和全民皆农,认为 “富国以农,拒敌恃卒”,而学者 (儒士)、带剑者 (侠客)、言谈者 (纵横家)、患御者 (奸臣私门的党人) 和工商之民五种人都无益于耕战,是“邦之五蠹”。其中,学者的看家本领无非是熟悉古代文献,引经据典,以古非今,为害最深。韩非称为 “儒以文乱法”,力主严禁。他在 《五蠹》 中说: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就是要消灭一切文化,而以今王的法令来作为人文教育的全部内容。韩非的这种主张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被付诸实施。秦相李斯建议: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以法为教” 和 “以吏为师” 实质上是对人文思想的全面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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