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我东曰归,我心西悲。制彼裳衣,勿士行枚。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敦彼独宿,亦在车下。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果赢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蟏蛸在户。町畽鹿场,熠燿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窒,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仑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

《诗序》说:“《东山》,周公东征也。周公东征,三年而归。劳归士。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也。”今人多认为这是久戍士卒还乡途中想家的诗,未必与周公东征有关。有的书中却论证说:然就诗篇所反映的农村荒凉景象看,当时一定发生过较大规模的战争。且诗中有“于今三年”之语,也与《尚书大传》所说的“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东征,三年践奄”相符。《诗序》对本篇时代背景的解释,应属可信。这也不无道理。至于诗篇的作者,《诗序》说是大夫,也有说是周公的,仍当认为是还乡士卒较合情理,这诗第一章,写抒情主人公——这一西归士卒,在细雨濛濛的路上,暗自庆幸得免行军野宿之苦,从此可恢复平民身份了。第二章想象家园可能已变得很荒凉,那景象又可怕又可怀念。第三章想象他的妻子这时也正在想念他的情形。第四章回忆三年前新婚情景,急盼早日到家团聚。这诗同《诗经》中所有那些“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作品一样,由于有切身体会,写起来自然情真意挚,容易感动人。不过,若稍加琢磨,便会觉出这诗这种实话实说的作法看似寻常,其实在艺术表现上也大有讲究。

有何讲究,暂且按下不表,先来看王夫之《薑斋诗话·诗译》中的这段话:

唐人《少年行》(焮案:应为王昌龄《青楼曲》)云:“白马金鞍从武皇,旌旗十万猎长杨:楼头少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想知少妇遥望之情,以自矜得意,此善于取影者也。“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执讯获丑,薄言还归?赫赫南仲,猃狁于夷。”其妙正在此。训诂家不能领悟,谓妇方采蘩而见归师,旨趣索然矣。建旌旗,举矛戟,车马喧阗,凯乐竟奏之下,仓庚何能不惊飞,而尚闻其喈喈?六师在道,虽曰勿扰,采蘩之妇亦何事,暴面于三军之侧邪?征人归矣,度其妇方采蘩,而闻归师之凯旋。故迟迟之日,烝烝之草,鸟鸣之和,皆为助喜。而南仲之功,震于闺阁,室家之欣幸,遥望其然,而征人之意得可知矣。乃以此而称南仲,又影中取影,曲尽人情之极至也。

何谓“取影”?王夫之没说。但从所举的两个例子和有关议论中,我们还是可以揣度出它的基本含义来的。只要有光,物体总有影子。至于影子是否显露得恰到好处,这就取决于光源与物体之间的角度了。(中国画一般都不画影子。静物摄影和西洋画中的静物写生,却很注意选取物体和影子的最佳构图。)作诗与此也多少有相仿佛处。如果生活中有所感发,写出的诗歌以能取得由此及彼、意在言外的绝妙艺术效果,就象《青楼曲》只写楼头少妇所见所为,却能想知她“遥望之情,以自矜得意”(为何“自矜得意”?王夫之又没说。其实照他的理解是,诗中暗示了那“白马金鞍从武皇”的队伍里面,一定有少妇的“良人”在),或者象《小雅·出车》只写征人随军凯旋途中想象其妇春日采蘩情景,却能见出他内心的喜悦及其赞扬大将南仲靖乱班师之意,那末,王夫之把这种诗歌表现手法叫作“取影”,倒也很形象,很能说明问题。

弄懂了“取影”的含义,我们就好借用王夫之所揭示的这一诗歌表现手法来进一步阐发《东山》的艺术特色了。

比较起来,《东山》的取影最接近上述《出车》“春日迟迟”这一章,主要是借归途中征人的联翩浮想来表现他悲喜交集的激动情绪。在《东山》这篇诗中,每章前面都有“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四句。以这四句最简括的叙述作复沓,犹如银幕上的背景,衬托出一个久戍还乡的士卒在赶路。然后就着重借仗描写那些在他脑海中接连闪现、逼真得象幻觉似的想象片断来抒情了。

第一章前面抒写久戍喜归之情较平直,但“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敦彼独宿,亦在车下”四句,我倒认为是因为想到从此以后“勿士行枚”,不再过野战军生活,而触发出有关往日露宿情景的片断回忆:桑树叶子上野蚕蠕动,露宿的战士孤零零地蜷曲在车下。——此情此景,历历在目,现在想起来都教人发怵,真不知当初是怎样过的啊!拿这样富于实感的片断回忆作为反衬,不就把抒情主人公久戍得归、悲喜交集的心情,更真切感人地表露出来了么?

第二章写想象中家园的荒凉情景。“果羸”即瓜蒌,蔓生的葫芦科植物。“伊威”,即土鳖,常栖息于阴湿之处。“蟏蛸”,蟢子,又叫喜蛛。“町疃”,地面上被禽兽践踏过的地方。“熠燿”,闪闪发光的样子。“宵行”,磷火,诗人就是用这些在想象中幻现出来的细物、细节,把凄凉的境地渲染了出来:结着瓜蒌的藤蔓,牵到了檐下。屋里到处是土鳖,门上还有蟢子爬。庭院成了野鹿出没的场所,磷火闪烁多可怕。这景象当然可怕,但对他来说,最怕的还是亲人可别出了什么事。“不可畏也?伊可怀也!”因思家而产生幻觉,没想到反把自己吓了一大跳。这,岂不就把归途游子快到家时的疑惧心理,入木三分地表现出来了么?唐人宋之问《渡汉江》说:“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写的也是这种近归恨客的疑惧之情。虽然都写得很真切,但一曲一直,各臻其妙,不妨两相对照,参悟诗歌表现艺术的三味。

从第三章开始,渐渐将幻觉的细节描绘中所表露出来的思家之情集中地倾注在他妻子的身上:天快下雨蚂蚁出来壅土,鹳鸟见了长鸣大喜。可是我的妻子却在屋里叹气。快把房子拾掇好洒扫于净,我很快就要到家哩。那圆敦敦的葫芦瓢搁在柴堆上,我不见它到眼下已有三年。——是他在想妻子,却幻现出妻子在想他的情景,可见他想得何等的出神了。杜甫的《月夜》说他的妻子这会儿也在月下想他:“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而他那“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的样子,栩栩如生,简直就近在眉睫。二者描写的繁简有所不同,而以人衬己的构思路数却是相同的。这位走在路上的士卒渴望早日与亲人团聚,而家中音讯全无,吉凶莫测,这就难免会使人心神不定,胡思乱想。他一会儿把情况想象得十分可怕,一会儿又觉得并没有那么严重。等到情绪好一些了,他不仅想象出妻了这时也正在想念他,还暗自在心中对她说:“别发愁了,快收拾屋子去,我马上就回来了!“没变成现实的梦想徒令人迷惘,可这到底是沉重心情中生出的一线希望啊!

这样,最后一章,就由那个偶然想到的三年前合卺用过的葫芦瓢,接着回忆起结婚那天令人心醉的情景来:“记得那天黄莺忙,翅儿闪闪映太阳。那人过门做新娘,马儿有赤也有黄。娘为女儿结佩巾,又把礼节细叮咛。回想新婚真够美,久别重逢可称心?”(余冠英先生今译)靠美丽的回忆和想象来镇定他忐忐不安的心,这滋味是甜是苦?苦难的日子总算熬出了头,离乡三年的征人眼看就要到家了,可在前面等待着他的又是什么呢?……

由此及彼,以一当十,意在言外,余味无穷,这是“取影”手法的妙用。从“取影”的艺术效果看,我认为,《东山》稍胜于王夫之所列举的《出车》“春日迟迟”章。把想象中的情景写活,一些细节生动得几乎能给人以感官感觉,并恰到好处反衬出抒情主人公彼时彼境的思绪和心态,这也许是前者胜过后者的地方吧!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契诃夫小说中的九岁男孩万卡。万卡刚当了三个月鞋匠的学徒。圣诞节前夜,他很想念他唯一的亲人、现在乡下老爷家打更守夜的爷爷,就给他写信祝贺节日快乐,还诉说当学徒的日子不好过,哀求爷爷把他领回去。写着写着,他生动地想起爷爷的模样和他的种种趣事,想起爷爷敲着梆子巡夜时跟在他身后的那条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另一条叫泥鳅的貌似谦恭实极阴险的黑狗,想起往年自己跟爷爷去树林子给老爷家砍圣诞树的一些开心事儿,……他终于把那封向爷爷诉苦求援的信写完了,放进信封,在上面写道:“寄交乡下祖父收。”想了想,添了几个字:“康司坦丁·玛卡里奇。”然后跑到街上,投进了邮筒。过了一个钟头,因为有了美好的希望而定下心来,他睡熟了。梦中他看见一个炉灶,炉台上坐着他的祖父,搭拉着一双光脚,对厨娘们念信。泥鳅绕着炉子走来走去,摇尾巴。——细节的真实描绘是小说的看家本领。《万卡》之所以写得如此感人,更有其内容、情节诸方面的重要原因。但仅就逼真地描写想象中的细节以收“取影”之奇效这一点来说,《万卡》与《东山》在艺术上是有相通之处的。这是不是想说明俄国的契诃夫从中国的《诗经》中得到了启发呢?决无此意。除了想用《万卡》作对照来阐明《东山》的艺术特色,我主要想在拙文的结尾表达这样一个曾一再强调过的意思:文艺创作是应该讲究构思和表现手法的,但是,真正优美的构思和表现手法必须来源于真正的优美的生活感受,并根据这感受的原有形式加以概括、提高。就拿《东山》和《万卡》来说,它们决不是用后人总结出来的什么手法去套生活,也不是契诃夫去套《诗经》,而是在诗人、小说家各自的特定生活中本来就有这种真情实感,然后才被加工写成这么个样子来的啊!“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既然那位中国古代的无名诗人跟契诃夫毫不相干,那末就让我们衷心祝愿那位正在赶路、急于回家的久戍征人,终会跟他朝思暮想的妻子团聚;千万别象可怜的万卡那样,将没写地址的信投入邮筒之后,只在梦中跟爷爷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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