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天之命》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这首已是祭祀文王的乐歌。《小序》说“太平告文王也”。从内容来看,这大体可信。此诗写作年代无明确记载。陈奂据《书雒浩大传》定此诗作于成王六年(公元前一一一○年)之后,另外,在古代还有人将此诗分《清庙》《维清》当作组诗的说法(如李光地等)。假若此说得以成立的话,则此诗创作当与《清庙》同时。

这首诗同样是歌颂文王的德行与对子孙的恩惠。但与《清庙》不同的是,它是直接对文王进行颂美。而没有采用《清庙》那种先从侧面着笔,然后切近主旨的写法。尽管如此,作者的视野依然是开阔而广大的。

诗歌开头二句泛起。乍看起来,它们与文王的德行似乎并没有什么联系。其实这正是作者的匠心所在。周人心目中的天大约相当于商朝所敬仰的上帝。它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英明神圣,深不可测。因此,天道(即天之命)是深远(穆)而没有穷尽(不已)的。下面二句紧承此而来,周代统治者宣称国王是上天的儿子。他的德行直接从上天禀承而来,因此他的地位也是上天所命,神圣而不可侵犯。所以,正如“天命不已”一样,文王的德行也是纯粹(纯)而永恒的了。有了这样一种连接比述,那么,对文王之德行的其余赞词自然是多余的了。有什么人间的东西能比天命更完美呢?真可谓是收到一以当十的艺术效果。”此处“不已”和“不显”相当于互文见义的手法。意思是天命和文王的德行都是光明和没有穷尽。只是为了诗歌语言的简炼,作者才分开来说。到此,对文王的德行的赞美已经是无以复加了。诗歌便转到了文王对祭祀者所施的恩惠上。“假以溢我”《左传》引诗作“何以恤我”,今从《左传》。这句话连下一句“我其收之”,意思是说:“文王有如此深远光明而纯粹的德行,他的在天之灵用什么来顾恤我们呢?我们一定要好好地接受(收)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祖先崇拜的最终目的:希望祖先降福子孙。这无疑也是祭祀诗歌里面不可缺少的一个内容。但作者这里所使用的表现手法却是相当委婉和含蓄的。他不说祭祀者本人怀抱什么希望,因为提出哪怕是十分微小的要求,似乎也会显示出对文王的不恭。那么英明的文王之灵怎么会不理会子孙们的心愿,怎么会不保佑他们呢?这种怀疑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所以作者只说祭祀者会从文王那里得到什么。祭祀者们就象圣诞之夜的天真的孩子。他们在心底揣摩:我那慈祥的老祖父今晚会给我一件什么礼物呢?真是温顺的孩子。最后二句紧承此而来。诗歌告诫受了福的子孙要尽力顺承文王的德行,后代国王也要笃厚对文王的崇敬之心(骏,大;顺;笃,厚)。切后光前,意味深长。

此诗的结构是十分严谨的,感情的链条环环相扣,过渡十分自然,因此,尽管在今天看来,这种诗歌反映的内容已经成了我们批判的对象,但是,从当时历史的角度来说,它的作者实在不愧为祭祀文学的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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