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史《我来也》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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谐史《我来也》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京城阛阓之区,[1]窃盗极多,踪迹诡秘,未易根缉。[2]赵师尚书尹临安日,[3]有贼每于人家作窃,必以粉书“我来也”三字于门壁。虽缉捕甚严,久而不获。“我来也”之名,哄传京邑,不曰捉贼,但云“捉我来也。”一日,所属解一贼至,谓此即“我来也”,亟送狱鞫勘,[4]乃略不承服,且无赃物可证,未能竟此狱。[5]其人在禁,忽密谓守卒曰:“我固尝为贼,却不是‘我来也’。今亦自知无脱理,但乞好好相看。我有白金若干,藏于宝叔塔上某层某处,[6]可往取之。”卒思塔上乃人迹往来之冲,意其相侮。贼曰:“毋疑,但往此方,作少缘事,[7]点塔灯一夕,盘旋终夜,便可得矣。”卒从其计,得金大喜。次早入狱,密以酒肉与贼。越数日,又谓卒曰:“我有器物一瓮,置侍郎桥某处水内,可复取之。”卒曰:“彼处人闹,何以取?”贼曰:“令汝家人以箩贮衣裳,桥下洗濯,潜掇瓮入箩,覆以衣,舁归可也。[8]”卒从其言,所得愈丰。次日,复劳以酒食。卒虽甚喜,而莫知贼意。一夜至二更,贼低语谓卒曰:“我欲略出,四更尽即来、决不累汝。”卒曰:“不可。”贼曰:“我固不至累汝。设或我不复来,汝失囚必至配罪,[9]而我所遗尽可为生;苟不见从,却恐悔吝有甚于此。[10]”卒无奈,遂纵之去。卒坐以伺,正忧恼间,闻檐瓦声,已跃而下。卒喜,复桎梏之。[11]甫旦,[12]启狱户,闻某门张府有词云:[13]昨夜三更被盗失物,其贼于府门上写“我来也”三字。师抚案曰:[14]“几误断此狱,宜乎其不承认也!”止以不合犯夜,从杖而出诸境。[15]狱卒回,妻曰:“半夜后闻叩门,恐是汝归,亟起开门,但见一人以二布囊掷户内而去,遂藏之。”卒取视,则皆黄白器也,[16]乃悟张府所盗之物,又以赂卒,贼竟逃命。虽以赵尹之明特,而莫测其奸,可谓黠矣。卒乃以疾辞役,享从容之乐终身。没后子不能守,悉荡焉,始与人言。

【注释】 [1]京城:指南宋京都临安(今浙江杭州)。阛阓之区:商业、店铺集中的地方。阛,古代市场的围墙;阓,进出市场的门户。[2]根缉:彻底查获。 [3]赵师睾(yi)尚书:字从善,宋朝宗室。曾以工部尚书官衔知临安府,所以称他尚书。史载赵师曾以谄事权臣韩侂胄,学狗叫取悦。无甚佳绩。此篇作者称其“明特”,为溢美之词。尹临安:做临安尹,尹做动词。尹是沿用占代官名,宋朝的正式官衔是知府。[4]鞫勘:审问。 [5]竟此狱:结案。 [6]宝叔塔:杭州名胜,为吴越王钱俶所建,宝叔原作保俶。 [7]缘事:佛事,指施主礼佛布施。 [8]舁:抬。 [9]配罪:发解到边远地区。 [10]悔吝:后悔。[11]桎梏之:戴上手铐脚镣。桎梏,用作动词。 [12]甫旦:天刚亮。甫,开初、起初;旦,天亮、早晨。 [13]词:告状。[14]抚案:拍案。 [15]从杖:处以杖刑。 [16]黄白器:金银。

【译文】 京城临安商业集中的闹市区,盗贼非常多,他们行踪隐蔽秘密,不容易彻底查获。赵师尚书做临安知府的时候,有一个窃贼每每在人家里行窃,必定在门或墙上用白粉写上“我来也”三个字。虽然对他的通缉追捕非常紧严,但很长时间也没有破获。“我来也”的名字在京城里纷纷传来说去,不说捉贼,只是说“捉我来也”。一天,差役押解一个盗贼而来,说他就是“我来也”。等到押送大堂审问,他却全不承认,况且没有赃物可以证明,不能了结此案。那人在监中囚禁,忽然秘密地对看守他的狱卒说:“我固然曾经做过贼,但不是‘我来也’。现在我也知道没有解脱的理由,只是求你好好地对待我。我有一些白金,藏在宝叔塔上某层的一个地方,你可以去取了来。”狱卒想,塔上是人来人往的集中之地,猜想他要侮辱我。贼对他说:“你不要怀疑,只管到那里去,做一点佛事,给宝塔点一晚上塔灯,在那里来回走一夜,就可以拿到了。”狱卒听从他的计策,得到了许多金子,喜出望外。第二天早上来到狱中,私下里给那贼酒肉吃。过了几天,那人又对狱卒说:“我有一瓮宝物,放在侍郎桥的一处水里,你可以再把它取来。”狱卒说:“那个地方人多热闹,怎么才能取来呢?”盗贼说:“让你的家里人用箩筐装衣服,在桥下面洗衣,你潜入水下捞上那瓮放在箩筐里,上面盖上衣服,你们抬着箩筐回去就可以了。”狱卒听从他的话,得到的财物比上次还多。第二天,狱卒又以酒菜犒劳那位贼人。狱卒心里虽然很高兴,然而不知道那人的用意。一天晚上二更时分,那贼小声对狱卒说:“我想出去一会,四更时即回来,决不连累你。”狱卒说:“不成。”那人说:“我一定不会让你受连累。假如我不再回来,你走失了犯人一定会被问罪发配远方,而我所赠你的那些东西足够你将来的生活之用;如果我的办法不被你采纳,那么恐怕你会后悔,比发配还难受。”狱卒没有办法,只好听任他出去。狱卒坐在那里等候着,正在烦躁不安的时候,听到房檐上有瓦的响声,看时那人已从房上跳下,狱卒大喜,再给他戴上手铐脚镣。天刚亮,狱卒打开牢门,听说有位姓张的府里送上状子说:昨晚三更时分家中被盗走财物一批,那贼在家门上写有“我来也”三个字。知府赵师拍案说:“差一点误判此案,难怪那人不承认!”只是以他不该晚上出来犯禁,所以处以杖刑,将他驱逐出境。狱卒回到家中,妻子对他说:“半夜后听到敲门声,恐怕是你回来了,赶快起来开门,只见一个人将两个布袋扔到家中就离去了,我就将它藏了起来。”狱卒取出一看原来全是金银财宝,才悟出那人又用从张府盗来的东西贿赂自己,他终于逃脱了性命。虽然像赵知府这样明察善断的人,都没能推测出他的奸诈,(那人)真可以说狡猾极了。于是狱卒以生病为由辞去了差役之事,终生享受着富足、愉快的生活。死后,他的儿子不会理财守业,将家产全部挥霍干净,才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总案】 本篇的主人公“我来也”巧于谋划,工于心计,事情的发展完全按照他的计划一步步进行,最后,终于骗过昏庸的官府,得以无罪释放。作者采用简洁的叙述手法勾勒故事,情节虽简单但却引人入胜,是早期公案小说中构思较新颖的作品。

作者抓住了“我来也”贿赂狱卒这一重要环节,进行细致详尽的描写,如他如何说服、引导狱卒去宝叔塔和侍郎桥下取物,连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取物的具体步骤,都一一细细道来,这一方面显示了“我来也”智谋过人,另一方面又增加了作品的故事性和吸引力。“我来也”成功地收买了这位狱卒,就为他下一步夜出制造假象迷惑官方创造了条件。此后,他的无罪释放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朱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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