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赌酗酒,以入不肖之途》原文解读|译文|感想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原文】

中人之性得教则习于善,失教则流于恶,为父兄者各宜督之,使归于仁厚,各习一业,切不可听其游手好闲、烟赌酗酒,以入不肖之途。

【译注】

有中人之性的人受到教育能够向善,得不到教育会从恶,做父亲和兄长的都应该督促他们,使他们归向仁厚,各自学习一项事业,千万不能听任他们游手好闲,抽烟、赌博、酗酒,以免走上不孝的道路。

辑自光绪《绩溪华阳邵氏宗谱·卷首·新增祠规》。

【感悟】

对于本性一般的子弟,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虽然不指望他们有大的成就,也不能放弃他们;要引导他们向善,学习一门技术,以具有自谋生路的能力。

【故事链接】

董仲舒“性三品”

董仲舒认为,人性受之于天命,这种受之于天命之性,既有善的因素,又有恶的因素,人“有善善恶恶之性”。由此出发,他根据孔子的“中人以上”和“中人以下”的思想,而提出了性三品论,并作了具体说明。

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三种:一是情欲很少,不教自善的“圣人之性”;二是情欲很多,教也不能为善的“斗筲之性”;三是有情欲,而可以为善亦可以为恶的“中民之性”。董仲舒认为,性善、性恶之论,都是不足称的,只有善善恶恶才足以称为性。

【延伸阅读】

“徽商”一词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王振忠教授认为:就目前所见,以《四库全书》收录文献的情况来看,“徽商”一词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较早的是在明代正德年间(16世纪初),比以往所认为的15世纪后期的成化末年要晚几十年。综合其他史料分析,至万历年间,“徽商”一词在社会上的使用已极为普遍。

《明实录》中出现“徽商”一词较早的,见于《明神宗实录》卷434,万历三十五年六月乙未条:“今徽商开当,遍于江北,赀数千金,课无十两,见在河南者,计汪充等二百十三家。”地方志中对“徽商”的记载,也大批出现于万历年间,如万历《杭州府志》卷19,《风俗》、万历《嘉定县志》卷1《市镇》等。笔记中也有不少记载,参见万历时人谢肇淛《五杂俎》卷14,《事部二》、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6,《内监·陈增之死》、明佚名所著《云间杂志》卷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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