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译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原文】

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

【出处】

《孟子·离娄上》。

【译文】

对自己作践自己的人,不值得和他深谈;对自己抛弃自己(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人,不能和他一起共谋事业。

【赏析与启迪】

孟子在对自暴自弃的人充满蔑视的同时,又诚恳地告诫人们:自己作践自己,使人意志薄弱、丧失斗志;对前途失去信心的人,逃避现实、畏惧困难,不可能有所作为。

在困难面前,悲观消极或者怨天尤人都是懦夫的表现,既不能使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还会受到别人的鄙视厌恶。只有敢于正视困难并努力克服困难的人,才是自尊、自爱、自强的人,最终才能获得成功,赢得别人的尊重。

自尊自爱,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础,也是获得事业成功、赢得他人尊重的前提。试想,一个连自己都不尊重和爱惜的人,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呢?又怎么可能向别人表达善意的举动呢?

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心理比较敏感,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平时多与家人、老师和同学沟通,及时排除不良情绪,加强自我调适心理的能力,从而避免自暴自弃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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