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私曲就公法,民安而国治》原文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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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私曲就公法,民安而国治》原文与赏析

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韩非子·有度》)

【注释】私曲:奸邪,不正直。就:靠近,趋向。以:凭借,根据。誉:声誉。进:选拔,晋升。离:背离。上:君主。比周:勾结。党:朋党。交:结党营私。不求用于法:指不再求得按照法律规定得到任用。官之失能:指任用官吏不以其才能为根据。毁:诋毁。好(hào)赏恶(wù)罚:喜欢奖赏、厌恶惩罚。公行:国家的法度。私术:个人手段。相为:指互相包庇利用,官官相卫。

【译文】如今这个时代,能够去除歪风邪气而实施法治的国家,就会民众安宁、国家太平;能够去除谋取私利的行为而依法办事的国家,在军事上就会强大起来,而敌人就显得弱小了。……现在如果仅凭声誉来选拔人才,那么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私下相互勾结;如果根据朋党关系来推举官吏,那么人们就会致力于结党营私而不再指望在法律的规定之内凭借功劳求得任用。所以选用官吏不根据才能,就会导致国家混乱。如果以虚假的声誉作为奖赏的依据,以恶意的中伤作为惩罚的依据,那么那些喜欢奖赏而畏惧刑罚的人,就会丢掉国家的法律,施展手段暗中勾结,相互包庇利用。

【评说】德治很容易蜕变为人治。儒家仁义道德后来变了味,甚至成为奸臣利用的工具。德治理想的落空,使法家决心用法治来根除德治所带来的弊端。法家主张法治,对广大社会成员,不论贫富贵贱、智愚强弱、亲疏远近,都能一视同仁,并以公法的形式来保障社会公正,促使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治理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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