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可不取,取伤廉则不取》原文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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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取可不取,取伤廉则不取》原文与赏析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则不取);可以与,可以不与,与伤惠(则不与);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则不死)。”(《孟子·离娄下》二十三)

注释

①取:接受,接收。②伤廉:伤害廉洁,有损廉洁。③与:给予,赠送。④伤惠:有损惠爱之心。⑤伤勇:伤害、有损于勇敢。

译文

孟子说:“(对于别人所给的东西)可以接收也可以不接收,如果接收了有损于廉洁,那就不接收。在可以赠送给别人东西、也可以不赠送的情况下,如果赠送了有损于恩惠、爱心,那就不赠送。在可以丧命也可以不丧命的情况下,如果丧命有损于勇敢(如无谓的牺牲),那就不要丧命。”

感悟

孟子的第二句话说得太好啦!赠与是好事,但赠与行为不可伤了爱心和受赠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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