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于论证的王充与《论衡》·比必应事》注释|译文
比①不应②事③,未可谓喻④。(《论衡·物势篇》)
【注释】①比:比附、类比。②应:合适。③事:事实。④喻:使人明白。
【译文】如果比附或类比与事实不相应,不能算讲清楚了。
【评说】这是对滥用类比的批评。两件事的类比,不能随便,不能牵强附会,妄加比附。所谓“比”要“应事”,就是要符合事物的实际情况,要准确、贴切。例如马用四肢奔跑,跑得快;如果我们妄加比附,说“如果人用四肢奔跑,也会跑得快”,那就荒唐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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