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此道非彼道,非仅供人行,亦为人生之道,或择而后闻达于世,或择而后遗臭于史。命本虚幻,但非吾等不能掌握。择道之法,则可论焉。
东晋有靖节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归家,方有《归去来兮》中所记——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此为遵从内心、坚守道义之果也。不屈于钱,不屈于权,其节之高,应为吾所习,以情辞官,以心归家,择道之法,亦为吾所用。由此观之,所择之道必适于心且为道义之所许也。
若择道,则应慎思其果,权衡多属;亦知轻重,莫为小利而失大益;范蠡曾扶勾践复越国,却去之以功成之后。因其事先知践性;知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功高震主,命不久矣;知权与生孰轻孰重;由是则携西施以归隐。若范蠡无查践性之力,无舍权以取生之明。这不可保足余年也。斯蠡之所为可谓择正道也。
人生涉多属,处处有道匿。一人之力有尽,可聚多人之力以寻善道。亭长刘邦斩蛇起义,开汉朝、拓汉化。非其一人之功也。究其胜羽之由,盖聚多人之力也。“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邦能用之,遂能得善道。但吾所谓聚众人之力,非依附于他人、听之、任之,应有自身之所想;亦非不论是非而用之,应明辨是非、采纳正言。
择道之法轮至此可得三法。其一,顺从本心、适于道义;其二,慎思权衡、知益知弊;其三,聚多采正、辨明是非;
吾尝践此三者于常日之事也,斯为吾临择校之际,吾非天骄之才,亦非鹤立鸡群之人,吾父思吾应择低校以求稳固,吾思应循本心,此低校实非吾所求;且若择低校则后将泣以未曾尝试,悔终不能已;然吾父虽欲好吾,却终不知吾之志;遂择心仪之校以考,寻如愿。后与父每论及此,吾父数夸吾以当时之所选,吾亦乐在其中矣。此为此三法之效,可见其效甚大。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其中不乏通此三法者。宋摄政皇后刘娥自封后来,昭武帝新宠不绝,娥甚为聪慧,坚守道义,不惑乱后宫,方得后位长固。若其嫉妒成性,则将于阿娇无异;周正统女帝武曌,曾见讥于骆宾王,曌胸宇渤大,不罚反赏,获众臣心。
择道之法,众矣。吾以为此三法最适,遂道与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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