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说话的时候就说话是一种水平;
不该说话的时候不说话是一种聪明;
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不该说话是一种城府;
无论什么时候都去说是一种无知。
林肯曾经是一名律师,他在法庭诉讼中的能言善辩、机智灵活,赢得人们普遍的赞誉。有一次在法庭上,原告律师滔滔不绝,把一两个简单的论据反反复复地讲了两个小时,法官和听众都显得十分不耐烦,庭内一片议论声。林肯作为被告律师登上讲台,但他却一言不发。台下一片肃静,人们都感到奇怪。过了一会儿,林肯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拿起水杯喝口水,再把水放下,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脱外衣又喝水。如此循环了五六次,法官和听众被林肯的哑剧逗得哈哈大笑,而林肯却始终未发一言,在笑声中走下讲台,他的对手终于被“笑”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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