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的人物小记与主要思想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阮籍

人生若尘露,天道邈悠悠。

——阮籍

简介

阮籍(公元210~263年),三国魏诗人,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奉老庄之学,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与嵇康、刘伶等七人为友,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世称“竹林七贤”。

人物小记

竹林七贤的代表人物阮籍,一直在司马懿、司马师父子两代人手下担任禁军司令。司马师死后,其弟司马昭继位,阮籍仍为禁军司令。

一天,官差来禀报,说有人杀死其生母,阮籍听了之后说道:“杀父亲尚可原谅,怎么可以杀母亲呢?”

同僚听后,脸色大变,而司马昭则大声斥责他说:“杀父乃罪大恶极,不要胡言乱语。”

“不,所有的禽兽只认得母亲,认不得父亲。杀了父亲如同禽兽,杀了母亲禽兽不如!”阮籍辩解说。

阮籍能够以黑眼、白眼分别待人。若一位貌似“君子”的人前来拜访,他会瞪起白眼看他;但如果来的是一位意气相投的伙伴,他就闪动着黑眼珠以示欢迎。因为他的这一作风,所有卫道人士对阮籍无不恨之入骨。

主要思想

在自然观方面,阮籍认为,天地是自然而然,自己生成的;万物是由天地所生。他认为“道”为世界的本原,说:“道者法自然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白化。《易》渭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在论证自然界运动变化时,阮籍认为自然界与万物之间相互联系,和谐一致,“变化而不伤”。在论证音乐和自然的关系时,他认为,和谐是天地万物之性,圣人作乐,因此音乐的和谐是自然界和谐的体现。关于人体和自然的关系,阮籍认为,人的形体和精神都是自然界的产物。

关于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阮籍在他不同的著作中表现出不同的倾向。他从天地万物“自然一体”的思想出发,指责儒家学说是制定名分、分别彼此的“分处之教”,违背了自然。他认为古代的“自然”社会没有君臣、名教,没有等级贵贱,人们“各从其命,以度相守”,“盖无君而庶物言,无臣而万事理”;君臣、名教产生之后,社会上的一切丑恶现象就与之俱生,“君立而虐兴,臣设而贼生,坐制礼法,束缚下民。欺愚游拙,藏智自神”。他谴责统治者“竭天下万物之至,以奉声色无穷之欲”,对人民强取豪夺;讽刺虚伪的礼法之士,是寄生在裤中的虱子,他们借以“诈伪以要名”的礼法则是“天下残贼、乱危、死亡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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