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红楼误青春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最是红楼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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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闯入我青春的第一本“大部头”。从与它神交的那一刻起,往后的一切因缘际会,似乎就已在冥冥之中注定了。

斗转星移几十个春秋,每当我摩挲不同版本的《红楼梦》,如数家珍道来它的每一个细节,内心总会涌上一句:“最是红楼误青春啊!”嘴角却始终上扬着,露出会心的笑容。

1

初遇《红楼梦》,是在人教版的初中语文课本里。忘了是第几课,只记得标题叫《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讲贾雨村在听闻葫芦僧所讲的“护官符”后,为与金陵四大家族结好,冤判薛蟠强占民女之事。

故事本就精彩,加上老师声情并茂的讲解,触发了我对《红楼梦》最初的好奇,很快,我就把中心思想、“护官符”等内容背得滚瓜烂熟。当然,文末关于曹雪芹的生平简介,也深深地吸引了我的注意。

曹公原是名门望族,家道中落时着手写《红楼梦》,介绍中用“增删五次,批阅十载”概括他写这本书的艰辛。也正是这几个字,成为让我凝神细细品咂的重点——

面对家族的衰落,得是提振了多大精神,倾注了多少心力,才能一笔一画地写出这部上百万字的传世巨著?如果换作我,能否做到这一点?

从那时起,我开始愿意在写文章前列题纲、打底稿,也开始舍得删繁就简,花精力反复修改,并萌生了强烈的阅读《红楼梦》全书的念头。

当时,家乡的小镇并不售卖四大名著,而去县城和市里,是比拥有一本《红楼梦》更奢侈的事。我只好把这个愿望深藏在心,并暗自发誓一定要实现这个愿望。

后来在邻居家的书柜中,我无意间看到了艳羡已久的《红楼梦》。老伯大抵也很珍爱那本书,用洁白的油光纸给它包了书皮,又在书脊上用正楷题写了书名。我望着它,就像在沙漠中苦苦寻找绿洲的人,忽然发现了一抹希望的亮色。

我压制着心底澎湃的浪潮,试图跟老伯借阅那本书,可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直到快要离开他家时,眼看一切都要来不及了,我终于豁了出去:“老伯,我能借阅……借阅您的那本《红楼梦》吗?”

老伯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有点惊讶地望了我一眼,又笑嘻嘻地婉言回绝了我:“小孩子要好好学习书本知识,看这书,多影响学习呀!”

我失落地离开了他家,心里不停地数落着老伯的吝啬,也更加心心念念,觉得青春里如果没有一本《红楼梦》,那肯定会让我遗憾终生。

2

升入高中,小镇上的旧书店终于关门大吉,换来的是两家新书店的开张。

一家书店里几乎全是王后雄、薛金星之类主编的教辅书和习题集;另一家则截然不同,全是小说,且书只租不卖,店老板靠租金维持生计。

在金庸、梁羽生、琼瑶、席绢等作家成套的书中间,我终于看到了《红楼梦》。我欣喜地从书架上取下,也不在乎书店老板投来的异样眼光,只管站在原地阅读起来。

读着青埂峰下的灵石到红尘中历劫的开端,我再次被书中讲述的悠远故事深深吸引。直到上课时间马上要到了,才依依不舍地将它放回原处,奔向学校。

第二天再跑去那家书店,架子上的《红楼梦》却不在了。四下搜寻,发现它正安静地躺在书店老板的手边。我向他借,他却极不耐烦地说:“这本书已经租出去了!”

他是怕我白白阅读他的书,影响他赚钱吧?想到这一点,我攥紧口袋中为数不多的生活费,像是要打碎他对我的判断,斩钉截铁地说:“我租3天!”

交完押金,我把书紧紧攥在手中,飞一般地跑开——那一刻,我只想尽快回到座位,翻阅令我迷恋了很久的《红楼梦》!

我再次入了迷,以至于上课时,也忍不住在一大摞高码的课本掩护下,读贾雨村在贾政帮助下官复旧职,林黛玉带着丧母之痛告别父亲,乘船投奔外祖母……

看得正兴致勃勃时,书却被化学老师抽走了。我愤然抬头,却被老师眼中尖利的目光刺得体无完肤。很快,我成了年级中的反面典型,“光荣事迹”被全校师生知晓。

我不在乎他人的议论,跑去化学老师的办公室索要《红楼梦》,他并没还我,只是疾声厉色地教导我好好读书,并声称会把《红楼梦》还到书店去。

再跑去书店,老板却怎么也不肯把《红楼梦》租给我了。无奈之下,我只得租其他书看。

书看得多了,我自然想写一写,于是一篇篇“豆腐块”在笔下诞生了。这些“豆腐块”几乎出现在了每期的校报上,甚至还被一些报刊有偿转载。甚至,在高三时的一次知识竞赛中,我还突出重围,取得了全校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3

考入大学,在学会网购的第一时间,我购买了一本《红楼梦》。

夙愿得偿,自此每天读《红楼梦》,成了生活必需。大抵当时荷尔蒙分泌正旺盛,从《红楼梦》中读出的,也是言情小说中的你侬我侬。

最喜欢林黛玉。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在懵懂的年纪暗恋上了爱“蹚浑水”的表兄,托付真心却最终不能如愿,如花的青春最终凋零成尘,令人叹惋。

连当时的一颗心,也全心全意地跟着林黛玉。她笑了,我会跟着傻笑;她伤怀了,暗自抹泪了,我就会心痛得像个傻子……却没意识到我在和她“精神恋爱”。

意识到自己喜欢上同班的一个女生后,我忐忑、暗喜了许久。她有着瘦高的身板、白皙的肤色,柳叶眉似蹙非蹙,杏仁眼脉脉含情,谈笑间有一种别样的美。

对,她的气质像极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

没有勇气当面表白,我连夜为她写了3000余字的情书,言辞之华丽,情感之真切,不知不觉竟与《红楼梦》中的表述相近。与情书一并托人送去的,还有一块中国风的手帕。

等到的,是一本她的日系动画人物的临摹本。只见色彩艳丽的卡通人物形象生动、栩栩如生,似要跳脱纸张焕发新生。我细细翻阅,不觉对她更加仰慕。

甚至还萌生出一个美好的想法:将来,我一定要写一本书,让她为我的书配插画,好让图文相得益彰,共生促进。如此“珠联璧合”,想来该是极完美的。

只可惜当时迷《红楼梦》太紧,有空了还在网上追相关解读,对恋爱之事终究有些疏忽,没及时与她沟通,及至我终于“走出红楼”,爱情的嫩芽却早已枯萎。

那是我的初恋,却不想“尺幅鲛绡劳解赠”,徒留满腔遗憾。痛定思痛,我抛开了《红楼梦》,抛开了她的插画,开始用写作逃避那一段难挨的时光。

5个月的“阵痛”后,我的首部长篇小说定稿。在后记中,我坦承:“我写它,是为一种纪念,或者祭奠。将它作为一份礼物,献给我泱泱而寂寥的4年大学时光。”

如今回头再看,正是那一段因为阅读了《红楼梦》而触发的感情,竟无意间引领我在写作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张秋伟摘自《读者·校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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