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美学原理》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美学原理》

意大利现代美学家克罗齐著。本书以“直觉即表现、即艺术”的命题为核心,论述了直觉、表现、美丑等问题,并通过对美学与物理学、语言的关系探讨了美学与艺术的本质属性。

在克罗齐看来,物质是不存在的,只有精神世界才是真实的。他把精神活动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两个阶段、四个层次。认识活动包括直觉和概念;实践活动则指经济和道德。直觉产生个别意象,概念诉诸理智;经济形成个别利益,道德则诉诸意志。这样便依次形成了确定的美、真、利、善的概念和美学、逻辑学、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学科。在这些层次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因此直觉认识是认识的最低阶段。但直觉又是相对独立的阶段,即“直觉知识不需要主子”,也就是说直觉知识可以离开理性知识而独立。所谓直觉就是见到一个事物不假思索,不审意义,只领会那事物的形象或意象的心理过程。所以美学就是以直觉为对象的科学。

其次,直觉如果不同表现联系起来,还不能真正构成直觉。 “没有在表现中对象化了的东西就不是直觉或表象,就还只是感受和自然的事实。心灵只有借造形、赋形、表现才能直觉。若把直觉与表现分开、就永远没有办法把它们再联合起来”。因为在克罗齐看来,直觉和表现是同一的,如果我们对此有疑义,那是对表现理解的太狭窄的缘故。在一般人看来,表现是指通过动作和语言把思想表示出来。而克罗齐认为事物触到感官,心里把握住它的完整形象,这完整形象的形成就是表现,表现与传达无关,印象经心灵综合,赋予了形式,就得到了表现,就形成了美。他又进一步认为,美是成功的表现,失败的表现即为丑。也就是说情感被意象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便生快感,就是成功;否则便生痛感,就是失败。因此美是绝对的、整一的,而丑是相对的、杂多的。

克罗齐认为直觉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而是来源于心灵活动本身,来源于情感,或者说直觉表现主观情感。而艺术是抒情的表现,是直觉,因此便“把直觉的(即表现的)知识和审美的(即艺术的)事实看成统一”了。他认为艺术是直觉的结果,每个人都有直觉的本能,那么每个人就都具备艺术家的条件,艺术家与非艺术家没有质的区别,只是量的区别。在艺术中直觉的对象是经过心灵综合的形式,是超功利的,所以艺术不是物理的事实,不是道德的概念,也不能进行分类。

最后,克罗齐认为审美(艺术)和语言有一致性。语言如同审美一样,每个词都是独特的,同为表现,也都是心灵的创造,所以语言学也就是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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