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拟容取心
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篇中提出的关于审美形象表现的中心论点,它所揭示的是艺术反映生活的感性形式如何切近内在本质的基本问题。
“拟容”所拟之容是生活客体之容。对生活具体的感性实在,艺术要以其自身的具象形式加以揭示。否则“心”便无所依,失去了信息传达的载体。为达到“拟容”,当“巧言切状”,尽量减少物化条件上的限制,给人以栩栩如生的感性形象。“拟容”说可以认为与“摹仿”说相一致。古希腊美学家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等人都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生活的摹仿。但西方的“摹仿”说侧重艺术对现实生活的再现,而“拟容”说不仅强调再现,也强调表现,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
艺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不追求形似,而要达到神似。这就要“取心”。它是指在形象反映中要取得审美对象的内在特点,其意义近于今天所说的本质的真实。他提出审美反映的形式,“称名也小,取类也大”, “以少总多,情貌无遗”。“名”是事物的外在形态,也就是“容”,艺术所拟之容虽是个别的、分体意义上存在的,但它却有一定的概括意义,是以一当十的,因为艺术对现实的反映,不是镜子似的反射,要加以集中化和典型化,所以表现为个别与一般的关系。这样, “容”就不仅是个别事物之容了,而是经过了选取加工,取得了共性意义。在塑造形象时, 自觉地使形象中蕴含应有的概括意义,达到现象与本质,个别与一般的统一,实现了“取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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