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奏鸣曲式
音乐作品中最常见、 最重要的一种富有戏剧性特点的基本曲式。 无论是交响曲、 协奏曲和重奏曲的重要乐章, 或者是音乐会序曲都常采用奏鸣曲式。 由于绝大多数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均采用此种曲式, 因而有时人们也称其为“第一乐章曲式。 ”
具有对比性、 逻辑性、 完整性, 适宜于表现戏剧性的矛盾和冲突是奏鸣曲式的主要美学特征。 奏鸣曲式一般都含有两个对比性的音乐主题。 两个对比性的音乐主题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性格。 它们是整个乐曲戏剧性矛盾冲突的基础。 奏鸣曲式还含有呈示部、 展开部、 再现部三个基本段落, 有时在乐曲开头或结尾处另加一段引子和尾声。 按照矛盾发展的一般规律, 两个对比性主题在三个基本段落中经过呈示、 展开、再现三个步骤,完美地揭示了矛盾形成、 发展并最终获得暂时统一的一个完整过程。 其与戏剧中介绍人物和背景、 然后展开戏剧的矛盾冲突, 并通过高潮使冲突得到解决的布局极为相似。
音乐作品中的形式与内容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同样,奏鸣曲式的发展也与作曲家所要表现的思想和情感具有极为紧密的联系。 十八世纪的欧洲各国处在一个新兴资产阶级与垂死封建主义激烈冲突的时代,许多进步的作曲家顺应历史的潮流, 积极在作品中表现善与恶、 美与丑、 新与旧、 光明与黑暗等各种矛盾的尖锐对立和激烈冲突的主题, 表现他们为理想而斗争的乐观主义精神和他们丰富的内心世界。而奏鸣曲式在形式构造上的诸种特点, 则为表现这种积极的、 进步的世界观提供了最适宜的形式。
奏鸣曲式与奏鸣曲两个概念的含意有所不同, 奏鸣曲式主要指奏鸣曲第一乐章的曲式构造; 而奏鸣曲则指一种包含三个乐章的音乐体裁, 二者应当加以区别, 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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