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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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

(〔美〕福山著,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47.6万字,2014年9月第2版,88元)

△共5部分(30章):①国家之前;②国家建设;③法治;④负责制政府;⑤迈向政治发展理论。

○事实上所有的人类社会都曾经过部落组织阶段,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社会发展出了政治机构,包括维持和平和统一法律的中央集权国家。某些社会继续向前,创造出了向公民负责的政府。我们将这些机构视为理所当然,但是在今天很多发展中国家,它们却依然付诸阙如,或不能运转,甚至经常给世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那么,为什么有些国家获得了成功而另一些则失败了?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详述那些已被视作理所当然的基本政治机构的起源,从而填补历史健忘症所造成的空白。

○在1992年出版的《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中,福山表达了这样一个石破天惊的观点,自由民主制代表了人类政治文明最后的形态,而自由民主制下的布尔乔亚代表了“最后的人”、“历史终结论”。

○美国人抱怨美国受制于精英和利益团体。

○“战争创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

○佛教始终是印度教的翻版,只是更为仁慈、更为温和。它强调非暴力,以及轮回转生的更为可行。

○穆罕默德运用社会契约、实力、超凡魅力的组合,首先统一了争吵不休的麦地那部落,然后是麦加和周边城镇的部落,从而建成了国家层次的社会。

○传统社会的特征是:广泛的亲戚关系、宗教或亲戚的约束对市场交易设限,缺乏个人社会流动性,基于传统、宗教、超凡魅力的非正式社会规范。而现代社会是个人主义的、平等的,以优秀和市场为导向的、流动的,并以法理型合法性权威组建起来。

○教会本身就是前现代的家族组织。

○法治和政治负责制本身很好,但有时会搅乱卓有成效政府的运作。

○仅了解一个国家等于不懂国家。

○人类从未在无社会状态中生存。人类天生的社会交往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人类天生喜欢制定和遵循规范或规则。人类天生具有暴力倾向。人类天生追求的不只是物质,还有承认。

○宗教很可能植根于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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