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顿·芬克》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巴顿·芬克》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

1991 彩色片 120分钟

美国瑟克尔影片公司摄制

导演:乔尔·科恩 编剧:伊桑·科恩 乔尔·科恩 主要演员:约翰·特特罗(饰巴顿·芬克) 约翰·古德曼(饰查利·梅多斯) 朱迪·戴维丝(饰奥德丽·泰勒)



本片获1991年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奖




【剧情简介】

1941年,纽约百老汇。帷幕徐徐降下,观众以热烈的掌声请剧作家巴顿·芬克上台,他被视为当晚真正的明星,然而他却依然沉浸在一己的思绪之中。

饭店里,经纪人史坦福还没有如约来到。两个朋友打开香槟为芬克庆贺。《前锋报》的剧评认为他的戏表现了普通卖鱼人为生存挣扎之余仍不弃理想,传达出卑微中的崇高和平淡里的诗意,它预示了美国剧场新声的到来。芬克坦然说,这些报纸明天可以用来包鱼,不会浪费。史坦福终于来了,他告诉芬克已为他争取到周薪两千美元的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合同。可芬克觉得自己属于百老汇,好莱坞当然令人目眩神迷,可以使他致富,但离开了那些平民百姓,他的创作便成无本之木。史坦福不以为然,他觉得芬克应抓住机会利用名气去捞笔大钱,以后再回头写他的贩夫走卒也为时不晚。

被说服了的芬克来到洛杉矶,住进了电影公司为他安排的老式陈旧的伯爵旅馆。房间里有张单人床,一台电扇,写字桌上躺着老式打字机,唯一的色彩和时髦品是墙上那张海边泳装美女照。

在好莱坞的国会电影公司,老板杰克·里普涅克以拥抱向这位新雇员传递他令人难堪的热情和华而不实的关切。洛依端来咖啡,此人原先也是电影公司老板,20年代被排挤出去,现在只能在杰克这里讨口饭吃。

杰克让芬克先写一部动作片,他打算请华莱士·比利来演:“要表现他的梦想和希望,还要有罗曼蒂克的爱情。”他要芬克周末写出故事大纲,“听说你的舞台剧十分感人,相信你能拿出我所期待的杰作。”杰克最后表示他一向厚待作家,尤其是芬克这样令他慕名已久的,到时看薪水袋就知道。他不容插话的滔滔不绝的高谈阔论令芬克不知所措。

“曼哈顿的清晨,汽车声清晰可闻……”打字机前搜索枯肠编织大纲的芬克被隔壁不时传来的放荡笑声和闷热空气折磨得烦躁不堪,他忍无可忍地打电话到总台请侍者过问一下。不久传来重重的敲门声,一个胖男人出现在门口,似乎来者不善。不料这个自称查利·梅多斯的保险推销员竟是来请芬克喝酒赔罪的,芬克只得奉陪。得知他是个功成名就的剧作家,查利顿时显得肃然起敬,并开始谨慎地选择措辞,以表示自己的斯文。查利热烈地附和着芬克以戏剧表现普通人生活的观点,使芬克大有他乡遇故知的快慰。他觉得眼前这个看似五大三粗的推销员远比那些故作高雅的假道学同行来得真实,这是个活生生的人。同时,查利对他的话所流露出的良好悟性也不胜惊讶,大有相见恨晚之憾。

芬克对描写摔跤手的动作片不知从何下手,便去找华莱士的制片人奇斯勒指点迷津。奇斯勒对他的担心却满不在乎,说对杰克的话不必过于认真,“你屁股还没坐热他就把你忘了。”奇斯勒说找个编剧谈谈就行,“在好莱坞随便扔块石子就能砸到一个编剧,用力扔吧。”芬克没想到在盥洗室遇上了大名鼎鼎的小说家比尔·梅霍。比尔以一种俯视一切的优越感应允芬克下午去找他,现在他要喝酒去。如期赴约的芬克被女秘书奥德丽告知,比尔身体欠佳不能见客,他不写作时就拼命喝酒。不甘心白跑一趟的芬克请求与她谈谈,可女秘书说她和比尔正在恋爱,“请不要评判我们。”门关上了,里面传出摔东西的声音和隐约的叫喊。

旅馆里,隔壁传来的淫语浪声令芬克心猿意马,思绪难以入轨。他焦躁的踱步声引来了查利,初次见面投机的交谈使他们之间的沟通有了良好的开端,两个性格和职业完全不同的男人交换了彼此对女人和自己职业的看法。说着,说着,查利教起了芬克摔跤的基本套路。

比尔送给芬克一本他新近出版的描写古代巴比伦王的小说,他说酒能帮他产生灵感。可芬克却觉得他过于沉溺其中,辜负了自己的天份,也会丢掉了奥德丽和读者。“她不过是假装对我不满,其实她什么都能忍。”比尔醉醺醺地离去。奥德丽流着泪说他是思念在法叶特维尔的妻子,她有点精神失常。

查利要去纽约出差,芬克顿感戚然,他无法想象失去了查利,自己在这里将怎么住下去。

得知剧本没有完成令奇斯勒暴跳如雷:“你是在写《乱世佳人》还是《哈姆雷特》?这只是部摔跤片!”他刚刚还向打电话来问进展的杰克吹牛说芬克下笔如神,一切顺利。老板明天一早就要见他,这让芬克急出一身冷汗。奇斯勒安排芬克去放映间看一部刚刚杀青的《拳击魔王》,希望对他能有所启发,可芬克更觉脑中一片空白。

深夜,芬克如困兽般在死寂的房中踱步,地上满是揉皱的纸团和被否定的思路。情急之中,他打电话向奥德丽求助,奥德丽答应等醋味十足的比尔醉倒后再溜出来。奥德丽表现出胸有成竹,她无意中泄露的天机使芬克惊悉,很久以来,她是比尔作品真正的作者。奥德丽不安地请求芬克不要蔑视比尔,每个人都需要体谅、帮助和安慰,就像此刻的芬克一样。芬克在奥德丽的安抚下与她作爱,当他醒来,发现躺在身边的已是奥德丽的尸体,血染红了身下的床单。他惊恐地大叫,查利闻声而至。尽管他相信这不是芬克干的,可他知道警方不会相信,报警无异于自投罗网。查利用狠狠的几个耳光抽醒了因紧张而昏厥的芬克,然后手脚麻利地处理了尸体,这时,已是早上八点。

游泳池边,穿着浴衣的杰克舒适地陷在躺椅里,他吩咐芬克为他描述一下大纲。芬克犹豫着说,他不习惯讨论未完成的作品。在一旁的洛依提醒芬克别忘了他的头脑是公司的财富,里普涅克先生的意愿是不可违背的。不料,多管闲事反使他引火烧身,杰克指责他竟敢教训大文豪,威胁要炒他的鱿鱼,并命他跪下吻芬克的脚。洛依难堪地站着不动,杰克见状便自己起身趴下去吻芬克的鞋底,说是向他道歉,他尊重有才华的人。杰克的举动使芬克倍感压力。

查利提着一个包扎齐整的方盒子前来辞行,他要芬克保持冷静坚持到他回来,并说盒中是些私人物品请他代为保管,它会给他带来好运,帮他完成剧本。夜晚,百无聊赖中,芬克翻开《圣经》,竟发现自己的作品赫然出现在《创世记》中。

洛杉矶警察局的侦探道彻和曼斯特纳迪带着查利的照片来向芬克查询情况。据说这个外号为神经病孟特的人是个残忍的分尸砍头的冷血杀手。现在他不知去向,道彻丢下名片让芬克提供线索。

侦探走后,芬克取出查利留下的盒子。当他再次坐到打字机前时,仿佛茅塞顿开,灵感喷涌而至,他终于进入佳境,键盘飞快地在纸上跳动……忘了还是凌晨,芬克兴奋地拨通了纽约史坦福的长途,告诉他这个剧本将是他的代表作。被扰了好梦的史坦福一句话浇灭了芬克的兴奋:“你是否有点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了?”

完稿的兴奋使芬克在一次军人舞会上因抢人舞伴而引起了一阵骚乱。回到旅馆又见到两个侦探指着床垫上的大滩血迹让芬克招供:奥德丽的头在哪儿?是不是那个孟特教他杀的人?他们有没有变态性行为?芬克突感浑身灼热,头痛欲裂。第六感觉告诉他:查利回来了。侦探们把芬克铐在床的铁栏上,携枪冲出门去。火舌从电梯及走廊两旁每一扇封闭的门缝里朝外窜。查利枪击了侦探,并用力拧开了芬克的手铐,临走时他却不要回那个盒子。芬克带着盒子和剧本穿过着火的走廊离开旅馆。

杰克令人吃惊地套上了上校制服,这是他的朋友亨利安排让他过瘾的。“真是什么都得靠关系讲人情,可现在是对日作战呵。”杰克告诉芬克他的本子不能拍,观众要看的是动作和冒险,而不是灵魂的交战,那只能哄哄影评人。拳击一样可做文章,男人穿紧身裤也会成为大制作,肉体与灵魂同样伟大,乃至更甚。他不无遗憾地表示,原以为他们对此有所共识,但事实让他失望。杰克意犹未尽地命洛依赶走芬克,但又提醒他不准离开洛杉矶,他仍是签约作家,他的剧本就是公司的财产。“滚吧,我们要忙着打仗了。”在杰克的咆哮中,芬克落荒而逃。

芬克提着盒子漫无目的地走在海滩上。旅馆墙上照片中的泳装美女款款而来。她微笑着问芬克盒子里装着什么?他摇摇头,问女郎是否拍电影,她长得这么美。“别说傻话了。”女郎背过身去面向大海,芬克视线中是一幅与照片一模一样的画面。

远处,那只正在翱翔的海鸥猛然栽入了海中。画面倏然消失。



【鉴赏】

在1991年戛纳电影节上,评委会主席罗曼·波兰斯基曾预言对参赛片的评选很可能意见相左,然而对《巴顿·芬克》的获奖评委们却意见一致。败在它手下的《梵高》、《欧罗巴》等欧洲片的导演心存不服,法国报界也怨言鹊起,《世界报》批评评委会“不公正”、“偏向美国片”,讥讽说: “何不干脆把所有奖都给《巴顿·芬克》?”这种牢骚可以理解,毕竟,在此前戛纳电影节已经连续两届把金棕榈大奖授予美国片 (《性、谎言、录像带》和《心中狂野》)。不过,本片并不是标准的好莱坞影片,或者说它不属好莱坞的主流之列,它在欧洲的电影节上获奖不应被看成“帝国主义的文化霸权”或“文化侵略”。相反,它其实很符合戛纳电影节的口味,即艺术性和观赏性并重。《巴顿·芬克》的叙事风格对美国普通观众来说可能过于深奥,拿到欧洲则恰好对路。

《纽约时报》可以说本片有“华丽的叙事风格”,事实上,影片同好莱坞主流电影的差异肯定要大于它们之间的趋同。本片给人最初的也是最难忘的印象是它对梦魇、神秘、抽象、不可捉摸的意象和氛围的偏好。这首先体现在叙事和情节上:一个不明底细的人——自称是保险推销人的查利·梅多斯。他在同芬克的交往中处处表现出热情可亲,最后却被告知其人是一个变态杀人狂。作为象征和暗示,芬克从未进入过隔壁查利的房间,仅有查利频频光顾芬克的621室。与此相关还有一个神秘的物件——查利交芬克保管的盒子,查利说得很郑重,说里面装着他全部生活的纪念,然而直到最后这个盒子也未打开。还有一个无从解释的悬念——奥德丽的被杀,影片用很触目的镜头交代芬克的骇人发现:一觉醒来,芬克看到一只蚊子停在身边奥德丽裸露的肌肤上,立即将其拍死,留下一滩血,却不见奥德丽惊醒。一推她,身下竟流出一大滩血,顺着床单蔓延……谁杀了她,为什么杀她,影片留下了一个不解之谜。

除了这奇怪的人、物和案,影片里还有一些由环境和道具构成的细节,它们比叙事上的怪诞处要明白一些——基本都是些象征。

先是那号称“伯爵”的旅馆。影片序幕中,台上演着芬克的戏,编剧先生站在侧幕和着台上的演出嘴里念念有词,但让观众(电影观众)听清的仅一句“It’s early”(“还早”),不久便来到洛杉矶的“Earl Hotel”(伯爵旅馆),似乎是先知了自己日后的去处。这伯爵旅馆是一个封闭、黑暗、怪异的所在,侍从从地下走出,电梯像货栈里的升降机,房间里阴暗潮湿,墙纸不时剥落……这个旅馆可以理解为巴顿·芬克封闭的心灵。

还有那房间墙上的海边女人像,不仅不时地出现,还伴以乐声或浪涛声。但它出现的契机每每有所不同,大致上一是体现纯真、自然,同芬克遇到的现实生活中的俗人俗事相比照;另一种是性欲,芬克听到邻室传出的作爱声,便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打字机上方的这个裸着背的美女,尽管面无表情但内心的欲念却不难窥出。令人叫绝的是末尾芬克真的在海边遇一女子,装束与画上无异,且在海滩坐下的姿势与画上毫无二致。这是否象征着他终于得以告别现实中的恶梦而寻到了一块宜人的适土?当然,芬克不是一个可以唱“归去来兮”的人物。

还有那无处不在的皮鞋。一进旅馆,侍者便奇怪地强调本店有免费擦鞋的服务,还特意有一个移动镜头:一个个房间门口都放着擦好的鞋,恍如来到鞋铺。对芬克来说,鞋又成了他自我压抑的一个象征,他总穿着皮鞋写作,却文思枯竭、下笔滞重,直到奥德丽被谋杀成为一大转折,匆忙之间芬克奔去洗手间忘了穿鞋,以后赤了脚写作竟灵感突来、思路泉涌了。

此外还有蚊子、不时剥落的墙纸和各种超现实的音响(如浪涛声、打字声、邻室的笑闹声、比尔喝醉时的喊叫、蚊子的哼哼声、芬克发呆时画外的如同婴儿牙牙学语的怪声等等),它们或是加重神秘怪诞的气氛,或是暗示了某种凶险不测,强调了影片形态上的怪诞,即其独创性。

无疑,这种独创性是对好莱坞电影的完整性和封闭性的一种突破,形式上的挑战是为着表达出别一样的意识形态,在这方面,影片给人一些什么启示呢?对于编导者科恩兄弟在影片中究竟寄托了什么,或者说事实上影片传达了什么,说法不一。

有人统计当年在戛纳参赛的20部影片中三分之一是写所谓“失败的男性英雄”的,本片为其中之一。尽管这些影片内容、题旨都有很大差别,硬归结在一起显得勉强,但从时势和“英雄”的关系来说,这种说法也未尝不可。

另一说是“批判好莱坞论”。这倒是显而易见。这种批判态度主要是通过对老板里普涅克和作家比尔的形象来体现的。前者的形象很概念化,对人物的刻画一味强调其粗鲁、愚昧、狂妄。后者则是堕落、无耻的化身。当然,矛头主要是对着里普涅克之流,作家的堕落是里普涅克们棍棒加利诱的结果。本片对好莱坞的批判是从电影编剧的角度切入的,影片里有一个镜头,芬克去找比尔,一排很简陋的“招待所”门上挂着牌子,上面一行是作家名字,下一行是写作的剧本名字,颇像医院的病室或动物园的笼子。不过本片无论如何不是一部以暴露好莱坞为己任的影片(如《大玩家》),它不过有如蜻蜓点水,点到而已。

还有一种说法把影片同片中的时代正盛行的“乖僻喜剧”联系在一起。表面上看,芬克同卡普拉作品中的人物颇为相像,都有点“刘姥姥初进大观园”时的呆头呆脑、不识时务。不过,无论是第兹先生还是史密斯先生,他们的“傻”仅是一种对付权势者“精”的极端表现而已。他们代表着道德和正义,最终战胜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手。芬克虽然口头说要为大众写戏,但他一来脱离大众,二来根本不想同雇佣他的好莱坞去作什么抗争。

说影片折射了作者的心路历程是可能的。据说,科恩兄弟拍摄《米勒的十字路口》时思路一度阻隔,陷入焦虑之中。有此一段经历,方有作《巴顿·芬克》的后话。但是,把影片单纯归结为是作者个人化的体验或只是作家工作时的经验,未免淡抹了它的内涵。与其那样说,不如说科恩兄弟表达的是知识分子的一次精神危机,这危机不仅表现在工作——写作上,更隐藏在人生观、价值观中,涉及到金钱、名利、良心、艺术同社会的关系等等范畴。特别要指出,对待这样一种精神危机,作者采取的嘲讽不仅对人也是对己的,甚至主要是对己的。本片时时流露出一种冷峻深沉的自嘲态度,芬克的滑稽可笑、迂腐不达以及对性事的态度等等都可看作是一种自我嘲讽。乔尔·科恩说过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想让观众对芬克产生同情。芬克这个人既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又是个一派胡言之辈。他们是想创造出一个真实的人。

上述种种,有的牵强附会,有的言之成理,却多少道出了一点影片的含意。乔尔·科恩劝告观众不要去钻牛角尖,别太认真地去寻求一个答案,“进电影院只是一种享受”,但人们还是从他们的作品中看到他们对世界的看法。显然科恩兄弟对这个世界是比较悲观和知性的,采取的态度是反讽式的。他们不打算像影片里的查利那样一把火把这个世界烧了,只是用冷峻的目光斜睨着它,不时说上几句不知是针对这个世界还是针对自己的半是箴言半是俏皮话的话,或是祭起一道神秘的幕纱,把这个世界化为一个恶梦。

同大卫·林奇等人一样,科恩兄弟属于好莱坞的边缘人物,他们在好莱坞主流电影和先锋电影之间找到了一块适合自己的灰色地带。他们高度重视作品的形式,不盲从既有的电影规范,以高度的自觉性对常规的电影形式进行了修正和开发。以本片为例,有大量的不见于常规好莱坞电影的机位镜语。如芬克同奥德丽作爱一场,镜头从两人摇向洗手间,越来越快推向洗手池,一下子钻进了下水道,急速的推进中仿佛经过了一个时光的隧道,一片黑暗中前方微露亮光,待镜头钻出推向睡着的芬克,已是第二天的早晨。科恩兄弟是把奥德丽的死当成叙事的一个转折点,它也同时成为芬克个人经历的转折。正是在穿越“隧道”的过程中发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谋杀案,因而它的技巧也是独出机杼乃至匪夷所思的。

当然,既是灰色,便可深可浅,在灰色地带里,科恩兄弟有着徘徊的余地,时而接近好莱坞主流电影一些,时而又更“欧洲味”一些。如果把当年英国导演大卫·里恩的影片称作“中大西洋电影”的话,那么,科恩兄弟的影片也是一种新的“中大西洋电影”,只是与里恩的作品相反,拍的是受欧洲人欢迎的美国电影。科恩兄弟的最新作品《傻瓜的委托》(港译《影子大亨》)就比本片有更多的好莱坞风格。

科恩兄弟自称是“电视婴儿”出身,自小迷电视,迷詹姆斯·凯恩的小说和50年代的性喜剧。拍本片之前,他们已在欧美影坛上扔过几个很有份量的“炸弹”:《简单的血案》(1984)、《育婴记》(1987)和《米勒的十字路口》(1991)。哥儿俩搭配得很好,人们评论说,伊桑是脑袋,乔尔是心灵,这心和智的结合便产生出了美国现代电影史上一批不可思议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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