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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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鋐

字汝器。《中国人名大辞典》及《明史》均标明文登人。明正德十二年(1517)登进士榜,名列三甲第二百零一名。《明清进士榜题名碑录索引》载,其考卷标明山东登州府人。浦鋐中进士后,经吏部考试授山西洪洞县知县。任内,政绩突出,嘉靖初召为监察御史[1]。时刑部尚书林俊离开京师,中官[2]秦文已斥复用。鋐上疏力争之,且言武定侯郭勋奸贪,宜罢其兵权。触犯圣意,夺俸三月。后以养母回家,母丧,守孝期满起用,掌河南道事。给事中饶秀考察黜讦,鋐与同官张禄、段汝砺,给事中李凤来、考功司员外郎[3]余允绪,谈省署得失,鋐等因此罢官,家居七年。廷臣一齐推荐起为原官,出按陕西,连上四十馀疏。总督杨守礼,请破格超擢,未报朝廷。而杨爵以直谏系诏狱。鋐驰疏申救,说: “臣认为天下治乱在言路通。言路通则忠谏进,而化理成; 言路塞则奸谀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狱,幽囚已久,惩创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诚实取信于乡里,孝友式风俗,有古贤士风。且爵本以论郭勋获罪。今勋奸大露,陛下已致之理,则爵前言未为悖妄,望弘覆载之量,垂日月之照,赐之矜释,使列朝端,爵必能尽忠补过,不负所学。”疏奏,帝大怒,趣缇骑逮之。秦民远近奔送,舍车下者常万人,皆号哭说: “愿还我使君! ”鋐赴征,业已病,既至下诏狱,榜掠备至,除日复杖之百,锢以铁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绝,徐张目曰:“这是我的职责,先生不必如此悲伤! ”关押七日而卒。浦鋐,一代名人,忠臣烈骨,可歌可泣。而文登历代史志均无记,现据 《明史》记之。

《明史》记载浦鋐救御史杨爵事件

【注释】

[1] 监察御史: 官名。隋代始置。唐御史台分为三院。其中监察御史属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 《唐六典》 ) ,品秩低而权限广。明清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掌弹劾及建言,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

[2] 中官: 官名。历代称谓不同。汉朝指宦官,以阉人给事于禁中故名。唐朝为内侍省官。宋朝时,宦官亦称中官。此指宦官秦文。

[3] 考功司员外郎: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考功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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