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玄学·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阮籍的“自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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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玄学·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阮籍的 “自然论”

在魏晋时期产生的玄学,无疑具有解放思想,开风气的历史作用。但是,凡是新的风气包括玄风在内,总会遇到旧思想的反抗,也会出现历史的某种反复。当何晏、王弼“贵无”玄学盛行,曹魏一改经学之辙,“举贤任能”,得势于时。继后则是曹氏兄弟争王,削弱了自己,司马氏乘机举起“名教”的旗帜,诛杀异己,终于取代曹魏。这个时期的玄学家,接着“贵无”的思路走,倡起“任自然”的新口号,以抵抗 “名教”。其代表人物是嵇康、阮籍。

嵇康(223~262),字叔夜,谯郡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竹林七贤”之一。“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长好老庄”,“常修养性服食之事,弹琴咏诗,自足于怀”(《晋书·嵇康传》)。他自称 “轻贱唐虞而笑大禹” (《卜疑》),“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其思想颇具批判性格。嵇康是曹操的孙子沛王曹林的女婿,在曹魏政权中官拜中散大夫,曾有二十年住在曹魏宗室聚居的河内山阳。司马氏当政后,他隐居不仕,在太学生中活动,揭露司马氏篡政,为毋丘俭造反辩护,为吕安被害鸣不平,为司马昭所忌被杀。今存 《嵇康集》十卷。

阮籍(210~263)字嗣宗,陈留人,也是“竹林七贤”之一,“博览群书,尤好老庄”。在司马氏执政期间,官至步兵校尉。阮籍和嵇康在政治上与哲学上同属一派。他猛烈抨击虚伪的名教,在《大人先生传》中幻想没有斗争,没有道德约束,没有君臣,不讲名教的“自然”社会。但阮籍也和嵇康一样,并不是真正废弃名教,他抨击名教,主张一任自然,只是反对司马氏假名教以行篡夺权位,巧令以滥杀异己。他认为天下“尊卑之制”不可少,赞扬“礼乐正则天下平”。阮籍的个人品格比嵇康软弱得多,在嵇康被杀第二年,他起草了请司马氏称帝的劝进表文。

①“元气陶铄”的自然观。嵇康认为客观外界事物是“自然相待”的,“不假人以为用”。(《声无哀乐论》)他恢复了古代阴阳五行说的思想,并对今文经学的“元气”说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认为“元气陶铄,众生禀焉”(《明胆论》)。就是说万物都是从元气造化形成的,一切生命存在也是禀受元气形成的。其潜台词即是说万物包括人在内,应一任自然,反对违反自然的严酷斗争,过度的君臣礼法强制。其矛头是指向司马氏滥用名教的所作所为的。

嵇康对元气自然观有所展开。关于才性,他认为是由人禀受阴阳五行元气的多少偏全决定的,“赋受有多少,故人性有昏明,惟至人特钟纯美,兼周外内,无不毕备。降此以往,盖阙如也。或明于见物,或勇于决断,人情贪廉,各有所止,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兼之者博于物,偏受者守其分”(《明胆论》)。这里嵇康强调人的自然属性,对反对名教把人的礼法关系绝对化,不失为一种努力。但是,他又执一偏于人的自然属性。没有看到人的社会属性,则是错误的。在形神关系上嵇康认为“表里俱济”二者不相离,已是范缜形神论的先声。他反对命定论,对王充的经验主义狭隘性从本体论的高度有所否定和补充。他说:“命有所定,寿有所在,祸不可以智逃,福不可以力致,……万事万物,凡所遭遇,无非相命也,然唐虞之世,命何同延?长平之卒,命何同短?此吾之所疑也。” (《难宅无吉凶摄生论》)

②“求自然之理”的认识论。在《释私论》里,嵇康解释自己提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就是“弃名任心”、“弃名以任实”。轻名而“任心任实,”重直接经验,而又驰心以任自我意识以达于“理”,这正是“求自然自理”的内容。他在《声无哀乐论》 中说:“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任心任实,”对“求放心”“重效验”是双向的,既肯定又保留。这是嵇康“自然”论玄学认识论的特色所在。顺此理路,他提出两种认识形式:一是“目识”二是“理知”。目识是肤浅的,不可靠的,“理知”是“神而明知”,可达于世界之外的 “至理”。

嵇康主张名实相一,“正名号”,坚持“因事兴名,物有其号”,(《声无哀乐论》)“实”是事物本身的存在,“名”则是对“实”的名号和规定。嵇康也重视实际效验,效验可以验证“指鹿为马”的错误,只要察者“由鹿以知马” ( 《声无哀乐论》)。

嵇康的认识论也有许多局限,有些神秘主义倾向,认为世界上只有“圣人”通“至理”,以 “神明独观”。

③“无为自得”的辩证法。嵇康认为事物都是相互对立而互相转化的,他说:“欲贵者贱及之,欲富者贫及之。理之然也。”(《答养生论》)他认为事物的对立转化是有一定之“理”的,是循自己的规律的。关于辩证运动转化规律性的认识,是嵇康对老子辩证法的发展和深化,是其在本体论层面上对辩证法规律性问题的高品位把握。

基于对事物对立转化及其规律的认识,嵇康对老子“守柔处下”的处世哲学有所克服。他看到“贫富得失”对立转化的规律,认为有为而得到的,一定要复失,只有“自得则神合而无变也”(《声无哀乐论》)。“无为自得”的处世哲学与他的“自然”玄学体系相一致。

嵇康重复老子的“无为”,也讲“一任自然”的“自得”,因此对司马氏集团能“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世说新语·任诞》)。最后死得也坦荡,但由于时代的局限,终究不乏无可奈何的意味。

④“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社会思想。嵇康在哲学上以“自然元气”为其本体,在政治上反对司马氏集团的篡权夺位阴谋,就必然以名教为批判对象。他说:“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释私论》)就是说越名教才能“不系于所欲”,“不存于矜尚”而“任自然”。

嵇康认为名教压抑人的自然本性,扭曲人格。他在《难自然好学论》中说:“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律。故仁义务于理伪,非养真之要求,廉让生于争夺,非自然之所出也。”嵇康对儒家推崇的圣人有所否定,认为汤武以武力“革命”得天下,周孔推崇禅让,都违背“任自然”,因而“非汤武”、“薄周孔”,对六经、仁义、典籍、章服、礼仪、明堂等他也是否定的。

嵇康否定圣人、典章,但又认为“人伦有礼,朝廷有法”(《与山巨源绝交书》)是必要的,但这里的“礼法”是“默然从道”的,是“宗长归仁,自然之情”(《太师箴》)的,是“任自然”的。他反对的是名教之礼法,以及名教掩盖的伪善。这些思想主张比起老子反对礼法,自然无为,要深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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