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驱虫药为什么在竞争中败阵
80年代中期,肠虫清作为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的第一批产品,投入到中国市场。一时间通过各种传播媒介,“两片”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驱虫药安乐士比肠虫清上市晚4年。时间上的劣势,使他们在促销上频频发起猛攻。短短几年,便占据了70%的中国驱虫药市场。
中国最大驱虫药原料生产出口基地的陕西汉江制药厂建厂20余年来第一次遇上了合资制药企业的强硬对手。70年代,汉江制药厂便开始生产左旋咪唑、甲苯咪唑、丙硫咪唑三种驱虫药制剂。甲苯咪唑与西安的安乐士同出一辙,丙硫咪唑与天津的肠虫清是一样的。然而中国药典明确规定,化学药品名称必须使用其化学名称。合资企业的药品命名却能不受此限。肠虫清,药品的用途通过药名表达得清清楚楚。怎能不对患者产生心理影响?
在广告宣传上,合资企业史克、杨森每年至少投入数百万元广告费。而汉江制药厂每年仅能投入20余万元广告费,不够在电视屏幕上闪几下的。这使它无法与合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国产制药企业生产的驱虫药在竞争中的败阵,为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即:企业只有顺应市场的意志才能在竞争中取胜。合资企业之所以在短短几年就占据了70%的中国驱虫药市场,他们不仅重视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卖什么,而且还十分注意怎么卖法,如何促销,甚至连化学药品名称的选择和使用,也考虑到患者选购的方便。相反,从长官意志出发,用过时的制度绑住自己的手足,抱住旧规范不放,只会在竞争中败北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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