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热器被骗案
1985年的一天,甘肃省某进出口公司来了位外商,一位多哥客户,知道有种新产品速热器后,表示很感兴趣,当场索要了五台速热器做为样品,并告诉公司业务员,回国后将向他的客户介绍,届时当大量订购。
速热器是某工厂新研制的产品,当时颇为畅销,当听说外商要大量订购时,无论厂家还是外贸出品公司,都满怀希望地等待客户发来订购的电报。
不幸的是,一天天过去,如石沉大海,多哥商人绝无消息,后来公司请求我驻外商务代表进行了解,才知道该商无偿要走我五台速热器“样品”后,回国进行拆卸研究,设厂仿制,其产品早已在多哥上市多日了!
从这件五台速热器被骗案,可以得出什么教训呢?
首先,对客户资信要有了解,否则遇上骗子,损失还会不止于此;其次,外商索要样品,凡价值高的,应收取费用,不能因为急于签合同而无偿奉送;再其次,对于新产品、在提供样品时也可签订协议,规定对方不得仿造,保护我方专利,这样必要时可据此而向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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